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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京科技

    海南省兴京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3831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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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8316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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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38316号秦家伟、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孙子林与被告秦家伟、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4民初3831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人民币1300万元及利息共计16244000元(按照月息1.8%的标准,自2020年3月16日起计算至2021年7月15日止;2021年7月16日之后按照月息1.8%的标准计至付清之日为准);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诉讼费用均由被告一、二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8日10时30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法院联系人:钟鑫电话:0755-2198198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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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2
    2

    (2021)粤0304民初383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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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830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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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38309号秦家伟、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孙子林与被告秦家伟、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4民初3830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共计11268000元(按照月息1.8%的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止;2021年8月1日之后按照月息1.8%的标准计至付清之日为准);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诉讼费用均由被告一、二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8日10时30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法院联系人:钟鑫电话:0755-2198198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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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2
    3

    (2021)粤06民初2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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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民初2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省佛山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物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启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 秦家伟 北京青年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承志供应链有限公司 广东壹零壹零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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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民初26号承志供应链有限公司、秦家伟: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省佛山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志供应链有限公司、秦家伟、北京青年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物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启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壹零壹零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民初2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承志供应链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22376000元;借款利息35734114.86元(暂计至2020年12月20日),总暂计为158110114.86元。二、请求依法判令秦家伟、北京青年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物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启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壹零壹零科技有限公司对承志供应链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广东省佛山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请求依法判令广东省佛山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因维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均由承志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秦家伟、北京青年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物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启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兴京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壹零壹零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费用的承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开庭时间及开庭地点:本案定于2021年7月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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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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