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0)赣02执34号 |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30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原告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诉被告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邹国海、朱婷芳、邹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赣02民初2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被告- 邹阳 朱婷芳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邹国海 收起
...
展开
|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邹国海、朱婷芳、邹阳:本院受理原告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诉被告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邹国海、朱婷芳、邹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赣0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9-03 |
2 |
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邹雪洪、陈贵平、周乾元、邹毅萍、朱会昌、方焱青、朱振宇、邹朝芬、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281民初74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邹雪洪 陈贵平 周乾元 邹毅萍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方焱青 朱振宇 邹朝芬 朱会昌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邹雪洪、陈贵平、周乾元、邹毅萍、朱会昌、方焱青、朱振宇、邹朝芬、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乐平市人民法院(2020)赣0281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21 |
3 |
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陈文峰、方勇、邹国海、朱婷芳、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乐平市中亚酒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281民初74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陈文峰 邹国海 乐平市中亚酒店 方勇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朱婷芳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陈文峰、方勇、邹国海、朱婷芳、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乐平市中亚酒店:本院受理的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乐平市人民法院(2020)赣0281民初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7-29 |
4 |
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邹国海、朱婷芳、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281民初73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邹国海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朱婷芳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邹国海、朱婷芳、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乐平市人民法院(2020)赣0281民初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7-21 |
5 |
原告邹长生诉被告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281民初1789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邹长生 被告-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邹长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二○年六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6-17 |
6 |
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陈文峰、邹国海、朱婷芳、方勇、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乐平市中亚酒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281民初74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陈文峰 邹国海 乐平市中亚酒店 方勇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朱婷芳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陈文峰、邹国海、朱婷芳、方勇、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乐平市中亚酒店:本院受理了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二○年四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4-07 |
7 |
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陈贵平、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281民初74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陈贵平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陈贵平、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二○年四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4-07 |
8 |
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281民初73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3-25 |
9 |
原告浮梁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婷芳、邹国海、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赣02民初8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浮梁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朱婷芳 邹国海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邹国海、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朱婷芳:本院受理原告浮梁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婷芳、邹国海、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天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0-14 |
10 |
原告浮梁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婷芳、邹国海、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赣02民初8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浮梁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朱婷芳 邹国海 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朱婷芳:本院受理原告浮梁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婷芳、邹国海、乐平市中亚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天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0-10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