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1)桂0103执11387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07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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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88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市世源冷气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左寿信 广西源之本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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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0)桂0103民初8868号原告南宁市世源冷气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广西源之本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左寿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3民初8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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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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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88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市世源冷气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左寿信 广西源之本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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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世源冷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桂0103民初886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22日17时00分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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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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