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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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杨江晖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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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5民初417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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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1-09-15 | 2021-10-01 |
2 |
仲维琴、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王凤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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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3民初2677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仲维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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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1-07-28 | 2021-09-15 |
3 |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黄祥根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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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9民初11827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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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7-19 | 2021-09-29 |
4 |
吴光冉、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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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3民初1291号 | 不当得利纠纷 |
原告-吴光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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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1-06-25 | 2021-09-07 |
5 |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尹玉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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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4民终278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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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6 | 2021-04-29 |
6 |
韩之光与林丽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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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9民初2791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韩之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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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4-07 | 2021-04-13 |
7 |
周得博、秦瑶瑶等与薛星楼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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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9民初2000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周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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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3-17 | 2021-04-08 |
8 |
陈宇光、张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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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民终995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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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24 | 2021-03-30 |
9 |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叶金欧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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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6民初122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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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2-18 | 2021-03-03 |
10 |
沈莹、金曼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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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民终1030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沈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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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5 | 2021-03-19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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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浙0103民初6484号 | - |
被告-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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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 | 2018-04-20 |
2 | -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 江晓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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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 | - | 2018-03-19 |
3 | - |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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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 | - | 2018-03-13 |
4 | (2017)浙0103民初6484号 | - |
被告-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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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 | 2017-11-23 |
5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朱元富 被告- 杭 州 市 下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 2017)浙0103民初5275号 孙城伟 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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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 | - | 2017-10-27 |
6 | (2016)浙0106民初1511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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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7-02-1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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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浙0108民初492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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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08民初492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徐丽萍 被告-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范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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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伟:本院受理原告徐丽萍诉被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范伟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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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
2 |
公告(2018)浙0104民初253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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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04民初253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赵玖和 当事人-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 陈丹丹 王艳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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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2538号陈丹丹、王艳平:本院受理原告赵玖和诉你们及第三人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104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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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
3 |
(2017)浙0103民初6484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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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3民初648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陈万年 被告- 李涛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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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103民初6484号之一李涛:本院受理原告陈万年与被告李涛、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3民初648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李涛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陈万年定金人民币400000元;二、驳回原告陈万年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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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
4 |
(2017)浙0103民初8439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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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3民初8439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 莫金标 王月仙 胡贝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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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103民初8439号莫金标、王月仙: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胡贝琳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裁定准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3民初843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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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
5 |
(2017)浙0103民初648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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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3民初648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陈万年 被告- 李涛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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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103民初6484号李涛:本院受理原告陈万年诉被告李涛、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李涛双倍返还原告定金40万元;2、被告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被告李涛返还定金4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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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3 |
6 |
(2017)浙0103民初5275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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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3民初527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朱元富 被告- 孙城伟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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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103民初5275号孙城伟:本院受理原告朱元富诉你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编号为ZD0104820的购房意向合同以及补充协议;2、被告孙城伟返还定金150000元;3、被告孙城伟承担原告因本案而支付的相关损失20000元;4、被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诉讼须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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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
7 |
(2016)浙0103民初8305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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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3民初830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李菊花 当事人-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 朱先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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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3民初8305号之一朱先丰、王国创:本院受理原告李菊花诉被告朱先丰、第三人王国创、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3民初830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朱先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菊花违约金50000元;二、驳回原告李菊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00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李菊花负担2406元,由被告朱先丰负担1094元。原告李菊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朱先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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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
8 |
(2016)浙0103民初8305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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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3民初830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李菊花 当事人-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 朱先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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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3民初8305号朱先丰、王国创:本院受理原告李菊花诉被告朱先丰、第三人王国创、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朱先丰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60000元;2、由被告朱先丰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诉讼须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十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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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5 |
9 |
(2016)浙0106民初15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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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6民初1511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王芹 被告- 张春桃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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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桃:本院受理王芹诉你、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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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
10 |
(2016)浙0103民初2689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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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3民初268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夏成波 孙慧莉 被告- 何畅 郝烨达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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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3民初2689号之一何畅、郝烨达:本院受理原告夏成波、孙慧莉诉你们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6年11月29日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判令:1、要求解除《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2、要求被告何畅、郝烨达返还房屋装修费人民币16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0000元、起诉费、交通费、误工费、利息等。3、要求被告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返还购房款1500000元,及利息49000元,起诉费、交通费、误工费、利息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保全裁定书及诉讼须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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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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