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浙0110民初13093-1号 收起
...
展开
|
(2021)浙0110民初13093-1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朱家兵 被告- 旅程(杭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鸠江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 李方亮 芜湖市好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3093-1号旅程(杭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朱家兵与被告李方亮、芜湖市好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旅程(杭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鸠江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你不在注册地经营,无法用其他方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朱家兵起诉称:2021年2月6日,李方亮驾驶浙ADL3868小型汽车在余杭-乔司街道葛家村15组130号路口与朱家兵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朱家兵受伤的交通事故。公安交警认定,李方亮负事故全部责任。现朱家兵要求李方亮、芜湖市好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旅程(杭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赔偿朱家兵因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25048元;保险公司在各自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2022年1月24日止,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于2022年1月25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瓶窑人民法庭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21-11-23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