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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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欣怡陈少锋、韦景祥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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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1468、1470-1481、1483号之一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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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7-20 | 2020-08-28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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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7101民初561-564号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 杨锡林 周洪正 莫怡华 徐人华 被告- 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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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G33 | 2019-12-1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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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郑敏波诉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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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原告- 粤民初号郑敏波 被告- 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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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郑敏波诉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民事判决书,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驳回原告郑敏波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63.3元,由原告郑敏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逾期该判决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经办人:法院(法庭)名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报纸邮寄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联系人:曾书记员联系电话:020-83007510532836712020-04-1320:33:29:67(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郑敏波诉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民初,郑敏波,法院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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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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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1468、1470-1481、1483号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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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1468、1470-1481、148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涂丽嫚 高明显 曾东明 韦景祥 陈晓琪 刘斌 高枫 郑敏凌 罗小娟 陈欣怡 覃立钊 卢宝玉 陈少锋 高统 被告- 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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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1468、1470-1481、1483号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高统、刘斌、陈少锋、涂丽嫚、高枫、陈欣怡、罗小娟、郑敏凌、卢宝玉、陈晓琪、曾东明、覃立钊、高明显、韦景祥与被执行人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系列案,东莞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院虎门仲裁庭作出的东劳人仲院虎门庭案字[2019]1694-1707号终局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对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连执行费合计100852元;并报告当前及收到本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虚假报告、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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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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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原告郑敏波与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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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原告- 郑敏波 被告- 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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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郑敏波与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现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2020年3月4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联系人:杜法官、曾书记员联系电话:83007510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三庭529546292019-12-0415:07:27:556(2019)粤0111民初33543号原告郑敏波与广州黑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开庭,科技,有限公司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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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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