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0)粤0307执20788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11-03 | 详情 |
| 2 | (2020)粤0307执18663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0-09-29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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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王旭 深圳市同赢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胡应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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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旭、深圳市同赢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离开原住址,下落不明,本院无法与你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31元,由原告自行承担。本裁定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本公告于2021年3月18日公告于中院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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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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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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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赢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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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旭、深圳市同赢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离开原住址,下落不明,本院无法与你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31元,由原告自行承担。本裁定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本公告于2021年3月18日公告于中院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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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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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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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赢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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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胡应红、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旭、深圳市同赢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胡应红、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在布吉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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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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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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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同赢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王旭 被告- 胡应红 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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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40069号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旭、深圳市同赢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胡应红、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在布吉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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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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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3169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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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316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东莞绿兴园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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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1692号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绿兴园蔬菜配送有限公司诉被告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9日10时30日在本院龙岗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9月24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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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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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815号上诉状更正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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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81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李知书 胡应红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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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815号李知书、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诉李知书、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深圳市宏祥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因不服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7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更正其上诉状内容。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9月24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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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
| 7 |
(2020)粤0307民初815号公告上诉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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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81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李知书 胡应红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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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815号李知书: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诉李知书、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深圳市宏祥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因不服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7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九月四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9月4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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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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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81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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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81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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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815号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李知书、胡应红: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李知书、胡应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相关保全材料、(2020)粤0307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37558元;二、被告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该利息以人民币13755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至货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51元、保全费人民币1208元、两项合计人民币425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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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6 |
| 9 |
(2020)粤0307民初81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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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81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李知书 胡应红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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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815号李知书、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东深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知书、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十五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5月15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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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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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892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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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8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东莞绿兴园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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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892号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绿兴园蔬菜配送有限公司诉被告胡应红、深圳市路发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聚鲜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2892号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转普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7月6日9时30分在布吉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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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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