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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方国际

    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南湖路3005号国贸商业大厦11G、H、I、J单位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韩银良与李波云、林文鑫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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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19748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韩银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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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4-02 2020-04-30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

    被告- 深圳国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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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7-07-17
    2 -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耀恒律师事务所 被告- 林文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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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G62 2017-03-2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民终180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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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804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新中商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庄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瀚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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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18042号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中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瀚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韩银良、被上诉人李波云、林文鑫、深圳市庄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民终18042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3民初19748号民事判决;二、李波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韩银良支付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的补偿款375000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从2021年3月起向韩银良每月支付补偿款15000元,直至李波云解除抵押贷款之日止;迟延付款违约金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三、林文鑫、新华南方公司、庄敬公司、文华公司、新中商公司、华瀚公司应对李波云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韩银良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8026元,由韩银良负担22013元,由李波云、林文鑫、新华南方公司、庄敬公司、文华公司、新中商公司、华瀚公司负担26013元;保全费5000元,由李波云、林文鑫、新华南方公司、庄敬公司、文华公司、新中商公司、华瀚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8026元,由韩银良负担22013元,由李波云、林文鑫、新华南方公司、庄敬公司、文华公司、新中商公司、华瀚公司负担26013元。韩银良已预交一、二审案件受理费96052元、保全费5000元,李波云、林文鑫、新华南方公司、庄敬公司、文华公司、新中商公司、华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韩银良径付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57026元。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四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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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2

    (2019)粤0303民初1974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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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19748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韩银良 被告- 李波云 林文鑫 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庄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中商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瀚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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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文鑫、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中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瀚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银良诉被告李波云、林文鑫、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庄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中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瀚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3民初19748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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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3

    (2019)粤0303民初1974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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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19748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韩银良 被告- 李波云 林文鑫 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庄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中商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瀚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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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文鑫、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中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瀚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银良诉被告李波云、林文鑫、新华南方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庄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中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瀚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3民初19748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韩银良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02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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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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