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黄玲珠与潘国胜、林燕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黄玲珠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6-01 | 2021-01-01 |
2 |
黄玲珠与潘国胜、林燕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执保280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黄玲珠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8-07 | 2019-09-12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0)粤0305执13667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0-22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05执13667号执行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1366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黄玲珠 被告- 潘国胜 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3667号潘国胜、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玲珠与被执行人潘国胜、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3667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上述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上述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决定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24 |
2 |
(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潘国胜、林燕霞、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玲珠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潘国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玲珠支付借款本金5881500元及利息(利息以58815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潘国胜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黄玲珠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潘国胜、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2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0200元,由原告黄玲珠负担2156.34元,被告潘国胜、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8043.6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7-14 |
3 |
(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之一改期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黄玲珠 被告- 潘国胜 林燕霞 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之一潘国胜、林燕霞、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原告黄玲珠与被告潘国胜、林燕霞、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改期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4月14日下午14: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133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二○年二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2-13 |
4 |
(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黄玲珠 被告- 潘国胜 林燕霞 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8330号潘国胜、林燕霞、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原告黄玲珠与被告潘国胜、林燕霞、广东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被告证据材料一套、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20年2月19日上午9: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133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2-03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