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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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5执恢302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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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5执恢30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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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1-02-03 | 2021-04-12 |
2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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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终2426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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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13 | 2021-05-02 |
3 |
东莞市隆佳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华粤宝电池有限公司、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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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初302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隆佳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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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2 | 2020-11-30 |
4 |
深圳市聚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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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14293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聚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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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0-26 | 2020-12-10 |
5 |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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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142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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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0-20 | 2020-12-10 |
6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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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5民初3005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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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0-09-03 | 2020-11-03 |
7 |
深圳市浩圣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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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1114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浩圣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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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7-13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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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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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10执保877号 | 财产保全 |
申请人-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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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2-12 | 2020-05-06 |
9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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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执277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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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19-11-21 | 2019-12-04 |
10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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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704执477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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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8-14 | 2020-02-18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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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民初302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隆佳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华粤宝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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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G18 | 2019-11-07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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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704执477号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部分未履行 | 2019-03-05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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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91破1号之一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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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1破1号 | - |
当事人- 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深圳华粤宝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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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破1号之一2019年12月26日,本院根据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756万元人民币,公司登记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805房,法定代表人陈炳辉。因有多宗诉讼案件判决确定的债务不能清偿,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本院受理其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审核无争议债权金额9488407.87元、暂缓认定债权的申报总额21394705.5元。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天河支行银行存款余额15.06元,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2513.83元;对外债权中对深圳华粤宝电池有限公司享有抵押权的财产可获得实际清偿额877713.89元、普通债权分配额约148万元(以实际清偿数额为准)。2020年5月6日,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告》载明经清查审计截止2019年12月26日基准日审查核查后的资产总额1224372.09元、负债总额26853758.77元、所有者权益-25629386.68元。本院认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也无人对其提出重整、和解申请,符合法定的宣告破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裁定宣告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承办人:苏喜平;送达人:赵丹;联系电话:020-83007068536150482020-10-2117:35:27:161(2020)粤0191破1号之一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有限公司,华粤宝,新能源,破产,清偿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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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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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11143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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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1114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浩圣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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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11143号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浩圣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判决:被告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浩圣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72596.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5月30日起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其中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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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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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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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民初6557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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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以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已向本院提起相同诉讼、本院已受理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经审查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15民初655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联系人:谭茗、谭晓琪;电话:020-83007073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99号南沙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534470782020-07-2320:15:18:577(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公告,原告,撤回,裁定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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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3 |
4 |
(2020)粤0115执异1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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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5执异1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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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5执异1号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本案法律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追加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2019)粤0115执2779号案的被执行人,对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三月二十日经办人:关庆祥电话:83007121送达人:陈锐德电话:83007161532161362020-03-2015:11:57:850(2020)粤0115执异1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送达,裁定,有限公司,公告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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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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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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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民初6557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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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联系人:谭茗、谭晓琪;电话:020-83007073、7068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99号南沙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530416862020-01-2114:40:56:767(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公告,开庭,依法,产业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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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
6 |
(2019)粤0115执2779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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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执277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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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5执2779号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115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5执277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价值1,249,094.52元的财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经办人:徐飞勇电话:020-83007133送达人:李楚泽电话:020-83007133529507802019-12-0222:58:47:406(2019)粤0115执2779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有限公司,广东,华粤宝,新能源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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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
7 |
(2019)粤0115执2779号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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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执2779号 | - |
当事人-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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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5执2779号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现通过新闻媒体、法院公告及现场张贴等形式,公告对被执行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072113696L)及其法定代表人陈炳辉(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6408203976)实施的限制高消费令。在本院解除对其作出的限制高消费令前,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本院受理社会公众以电话、短信、书面等方式对被执行人是否具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3902285224(工作日8:00—17:00)联系地址:收件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99号邮编:511458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经办人:徐飞勇电话:020-83007133送达人:李楚泽电话:020-83007133529507762019-12-0222:58:44:187(2019)粤0115执2779号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公告高消费,购买,社会,执行,电话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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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
8 |
(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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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民初6557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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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9)粤0115民初6557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在对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未缴足出资的本息范围内连带承担对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2018)湘0112民初3509号《民事判决书》中债权1697351.38元的赔偿责任;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联系人:谭茗、谭晓琪;电话:020-83007073、7068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99号南沙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528712852019-10-1816:45:51:0(2019)粤0115民初6557号原告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华粤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被告,送达,新能源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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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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