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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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山、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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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朱春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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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某山与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濠盈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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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朱春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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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春山与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濠盈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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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朱春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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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政堂与从化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徐燕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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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杨政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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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春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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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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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州市东浦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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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东浦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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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与黄呈苏、从化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16民终2712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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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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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符安康与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莫天文、广州百利文仪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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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符安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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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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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117民初4874号原告张伟南与被告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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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7民初4874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张伟南 被告- 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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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7民初4874号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伟南与被告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17民初48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款项7624920.96元及利息(以7624920.96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1日起按照每月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给原告张伟南;二、驳回原告张伟南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530352502020-01-1715:25:27:504(2019)粤0117民初4874号原告张伟南与被告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广州市,原告,张伟南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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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7 |
2 |
(2019)粤0117民初4874号原告张伟南与被告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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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7民初4874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张伟南 被告- 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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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7民初4874号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伟南与被告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9月30日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被告向原告支付建设工程款7624920.96元以及自2019年7月1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7624920.9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暂计至2019年9月30日为457495.26元(7624920.96元*2%*3个月);3、确认原告对被告未支付的建设工程价款7624920.96元就原告承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转换适用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28日(星期六)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528590462019-10-1217:19:00:0(2019)粤0117民初4874号原告张伟南与被告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公告,被告,依法,工程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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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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