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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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民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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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1民终7582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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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2 | 2021-02-08 |
| 2 |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福建中州石化有限公司、吴云川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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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4民初53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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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9-28 | 2021-04-23 |
| 3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民委员会、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等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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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102民初1519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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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09-15 | 2021-02-26 |
| 4 |
(2018)闽0105民初180号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伯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池小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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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闽0105民初18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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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18-09-07 | 2019-11-25 |
| 5 |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福建中州石化有限公司、吴云川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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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闽0105民初51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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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18-07-20 | 2018-09-03 |
| 6 |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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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闽0581执665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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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18-06-21 | 2018-07-29 |
| 7 |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福建汇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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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闽0105执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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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18-06-13 | 2018-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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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林斌、福建省大贺燃料油贸易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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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982民初1004号 | 仓储合同纠纷 |
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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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法院 | 2017-10-19 | 2017-12-29 |
| 9 |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邱奕准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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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581民初150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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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17-07-17 | 2018-01-26 |
| 10 |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福建汇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刘兴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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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105民初33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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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17-04-20 | 2017-07-29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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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8)闽0105民初18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被告- 福州伯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池小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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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G11 | 2018-10-11 |
| 2 | (2018)闽0105民初18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被告- 福州伯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池小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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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G42G43中缝 | 2018-04-12 |
| 3 | (2017)闽0581民初150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被告- 邱奕准 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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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 | 2017-07-18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执行通知书]吴云川、杜玉花、福建中州石化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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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04执70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中州石化有限公司 吴云川 杜玉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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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闽0504执706号吴云川、杜玉花、福建中州石化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闽0504民初53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5日内,你们应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0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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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
| 2 |
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中州石化有限公司、吴云川、杜玉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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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4民初53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中州石化有限公司 吴云川 杜玉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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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中州石化有限公司、吴云川、杜玉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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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
| 3 |
[裁判文书]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邱奕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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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581民初150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被告- 邱奕准 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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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邱奕准(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73****2053):本院受理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被告邱奕准、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581民初150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付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货款及利息427,781.58元;二、驳回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55元,由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负担1,525元,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负担7,43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承办法官:李美好书记员:许冰冰联系电话:0595-8861759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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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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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邱奕准、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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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581民初150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被告- 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邱奕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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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邱奕准(身份证号:3590021973****2053)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然(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邱奕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581民初150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石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货款人民币38万元及利息135588.42元(计算截止2017年3月31日)给原告;2、判令被告一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给原告(按38万元货款计算,自2017年4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3、判令被告二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7年7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四月六日承办法官:李美好联系电话:0595-8861750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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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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