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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东正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邮箱:compliance@dongzhengafc.com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30楼ABC单元
    • 简介:-
    • 法律诉讼 3362
    • 法院公告 32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2

    法律诉讼336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通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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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冀0983执2510号之七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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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骅市人民法院 2021-08-18 2021-09-01
    2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颖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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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冀0982执190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王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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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丘市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8-26
    3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佩强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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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5执2439号之一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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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1-08-13 2021-08-31
    4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谷学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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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执988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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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10 2021-09-02
    5

    阮小月等 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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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74执38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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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融法院 2021-08-09 2021-09-06
    6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陈健生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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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执557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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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29 2021-08-20
    7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黄文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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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74民终45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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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融法院 2021-07-28 2021-08-17
    8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浩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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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1311执16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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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8-11
    9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明亮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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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1324执22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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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7-30
    10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应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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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602执518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XX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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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2021-08-19

    法院公告32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沪0115民初190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湘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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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53 2020-10-21
    2 (2020)沪0115民初190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龙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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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52 2020-10-21
    3 (2020)沪0115民初190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朱东芳 路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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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52 2020-10-21
    4 (2020)沪0115民初1901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赵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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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52 2020-10-21
    5 (2020)沪0115民初190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杨兴华 姚春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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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53 2020-10-21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东京 胡海星 吴春香 吴淮 姜海 敖雪林 呼伦贝尔市通林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张景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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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03 2020-09-27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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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19 2020-08-30
    8 (2019)武仲裁字第02310001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贺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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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拍卖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G33 2020-08-23
    9 (2020)沪0115民初88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黄振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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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02 2020-08-18
    10 (2020)沪0115民初888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赵福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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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02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610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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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610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周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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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6101号之一周佳: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2020)武仲裁字第02310025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61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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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7
    2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罗永彪、李海英借款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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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执4451号 -

    当事人-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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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执4451号罗永彪、李海英: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纠纷一案,(2021)武仲裁字第023100134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们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340635.95元(暂计);●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罗永彪名下的抵押车辆(车架号为WAUAFC4M2JD063464)享有抵押权;●交纳执行费5010.00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执行人员姓名。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查询电话:020-83211088、8321107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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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6
    3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涂青青、甘良春借款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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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981执1792号 -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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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青青、甘良春: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涂青青、甘良春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限高令、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丰城市人民法院2021年8月2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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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4
    4

    (2021)粤03执274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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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2748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银海 肖求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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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748号之一刘银海、肖求英: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2021)武仲裁字第02310002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27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武汉仲裁委员会(2021)武仲裁字第023100028号裁决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本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视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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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8
    5

    受理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兵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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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10执8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徐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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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徐兵: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兵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徐兵无法联系,邮寄送达被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等相关文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文书,逾期视为已送达。特此公告。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注: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方式:0794-8256528联系人:张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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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8
    6

    (2021)粤0308执210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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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8执21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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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8执210号陈文婷: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2020)武仲裁字第023100182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8执210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若你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予以解除消费限制、屏蔽失信状态。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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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7

    (2021)粤03执503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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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50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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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5033号之一董贝: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2021)武仲裁字第023100164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50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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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0
    8

    (2021)粤03执481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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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481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颜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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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4816号之一颜超: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2021)武仲裁字第023100155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48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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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9

    (2021)粤03执361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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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361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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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3619号万礼达: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2021)武仲裁字第02310010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36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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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5
    10

    (2021)粤03执260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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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26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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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607号刘会勇: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2021)武仲裁字第023100013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26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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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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