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鑫月金地

    平顶山市鑫月金地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电话:0375-8988002
    • 查看更多
    • 官网:-
    • 邮箱:xinyuejindi2014@163.com
    • 查看更多
    • 地址:新华区香山办事处连庄村北1500米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平新市监处[2022]1号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罚款4.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收起

    ... 展开
    2022-02-22 详情
    2 (平)市监稽罚字〔2019〕39号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及违法事实:2019年1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杨二辉(执法证号豫D01-384854)、杨晓伟(执法证号:豫D01-485250)对平顶山市鑫月金地实业有限公司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安装在西外场地处正在使用的1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起重量为25吨,未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和办理注册登记证即投入使用至今,执法人员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平)市监特令[?2019]32号责令其停止使用。2019年11月8日经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调查确认:平顶山市鑫月金地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和河南一重起重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安装起重机械1台,并于2018年10月办理安装告知,但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未进行监督检验即投入使用至今。你公司使用的起重机械属于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内的产品,应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监督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证据材料:现场检查笔录、照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调查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平共3页第2页顶山市鑫月金地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定性及处罚依据: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你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7版)第六章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轻微违法行为表现情形:首次违法,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处罚标准: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的罚款。”经我局调查认定你公司共3页第3页系首次违法,对上述行为正在整改,综合认定你公司行为等级为轻微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处三万元的罚款;罚款计叁万元(30000.00) 收起

    ... 展开
    2020-01-02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