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深圳市金霆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绿豹自动设备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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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粤0306民初2806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金霆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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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1-02-23 | 2021-03-09 | 
| 2 | 深圳市金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绿豹自动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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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粤0306执保9266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人-深圳市金霆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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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9-18 | 2021-01-07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1)粤0305执8499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14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粤0305执10961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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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粤0305执1096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邓朝辉 当事人- 深圳绿豹自动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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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0961号深圳绿豹自动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邓朝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268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09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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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07 | 
| 2 | (2021)粤0305执849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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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粤0305执8499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绿豹自动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8499号深圳市绿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绿豹自动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巫伟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2924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849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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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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