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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信普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5层5A1
    • 简介:-
    • 法律诉讼 195
    • 法院公告 6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7

    法律诉讼19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陈刚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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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2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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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2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李小珠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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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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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3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贺军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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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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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4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刘新荣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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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1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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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5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张桐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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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3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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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6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姚锋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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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2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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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7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与冯克文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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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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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8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田纪明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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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2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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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9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与马芳琴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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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2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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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10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与王荣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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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13民初1862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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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9

    法院公告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鄂0104执841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包明发 龙智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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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拍卖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G92 2020-11-29
    2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田骁嵩 曹玫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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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G100 2020-04-14
    3 (2017)粤01民终23926号 劳动争议

    被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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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法院 - 2017-12-22
    4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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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7-10-20
    5 (2016)粤0303民初18215号 -

    原告- 邓素方 被告- 北京圆享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圆享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分公司 上海圆享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唐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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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G41 2017-09-28
    6 (2016)粤0303民初18215号 -

    原告- 邓素方 被告- 北京圆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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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G95 2017-04-02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川0107执39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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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执3929号 -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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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通,吴晓清:本院执行的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通,吴晓清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0107执39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北京仲裁委员会(2019)京仲裁字第2566号仲裁裁决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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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1
    2

    (2020)川0107执42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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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执428号 -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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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维风:本院执行的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维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0107执42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1执2734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0二0年一月十四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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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4
    3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杨金权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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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12民初13905号之一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杨金权金融不良债权追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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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12民初13905号之一杨金权: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杨金权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212民初1390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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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7
    4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励建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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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12民初137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励建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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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12民初13725号励建会: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励建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212民初1372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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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7
    5

    (2019)粤03执2817号指定管辖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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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281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陈振喜 身份证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号房 年月日出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法定代表人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号号楼层 唐宁 身份证号码X。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当事人-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陈振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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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03执2817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3层16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9505134H。法定代表人:唐宁。被执行人:陈振喜,男,1975年2月19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81号2204房,身份证号码44052419750219395X。申请执行人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振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361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397033.27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9年8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抵押房产即被执行人陈振喜名下南光捷佳大厦1916房产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南侧,为提高执行效率,本院决定将本案指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且已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3617号仲裁裁决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本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视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审判长李祥审判员尚彦卿审判员张永彬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书记员李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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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5
    6

    (2019)粤03执2816号指定管辖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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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281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宋泽菊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号免税商务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法定代表人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号号楼层 身份证号码。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唐宁 当事人-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宋泽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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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03执2816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3层16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9505134H。法定代表人:唐宁。被执行人:宋泽菊,女,1984年4月2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1403,身份证号码522725198404253529。申请执行人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宋泽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2503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2549014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9年8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抵押房产即被执行人宋泽菊名下银信广场1栋B座2610房产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为提高执行效率,本院决定将本案指定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且已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2503号仲裁裁决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本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视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审判长李祥审判员尚彦卿审判员张永彬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书记员李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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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5
    7

    申请执行人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远珍国内(包括涉外)仲裁裁决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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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执4355号 -

    当事人-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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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执4355号李远珍: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远珍国内(包括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执4355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认为,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除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并参与分配外,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同时,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依法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9)粤01执4355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0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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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6
    8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励建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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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12民初137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励建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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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12民初13725号励建会:本院在审理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励建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日起60日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0年2月19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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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4
    9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应飞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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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1153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应飞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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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11536号应飞琴(公民身份号码:3302241963****0042):本院受理的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应飞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法官廉政监督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尚欠本金95056.27元,期内利息2342.48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罚息、逾期违约金,以尚欠本金95056.2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2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19年7月3日,53725.40元。1、2项共计151124.15元;三、请求判令本案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11日8时45分在本院望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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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2
    10

    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代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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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115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代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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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11539号代传(公民身份号码:3412241985****7839):本院受理的原告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代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法官廉政监督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尚欠本金54468.01元,期内利息1339.93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罚息、逾期违约金,以尚欠本金54468.0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04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19年7月3日,15943.94元。1、2项共计71751.88元;三、请求判令本案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11日8时45分在本院望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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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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