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奕晟包装

    广州市奕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官涌村市莲路北侧(车间)(办公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广某、佛某、叶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 展开
    -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
    佛某
    叶某
    收起

    ... 展开
    - - -
    3

    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广某、佛某、叶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 展开
    -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
    佛某
    叶某
    收起

    ... 展开
    - - -
    4

    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广某、佛某、叶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 展开
    -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
    佛某
    叶某
    收起

    ... 展开
    - - -
    5

    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恒彩彩印包装厂、叶振华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13民初14122号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3民初1412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柳华 杨平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4122号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2985.23元及利息(以72985.23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杨平、柳华在继承柳平奏财产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24元,由被告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540389042021-09-0217:20:50:0(2020)粤0113民初14122号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广州市,公告,被告,杨平1153528 收起

    ... 展开
    2021-09-01
    2

    (2020)粤0113民初14122号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3民初1412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柳华 杨平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4122号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一、判令被告一支付加工定做费72985.23元及利息(以72985.23元为本金,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被告二、三对第一项诉求承担连带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50分在本院石楼法庭第一审判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黄山路123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539453822021-05-2818:41:01:522(2020)粤0113民初14122号原告广州市大晟纸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柏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杨平、柳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被告,规定,广州市1153528 收起

    ... 展开
    2021-05-28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