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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商业银行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高碑店市团结东路3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5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684执保76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1-03-09 2021-03-18
    2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桂红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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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冀0684执恢1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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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12-21 2020-12-25
    3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占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冀0684执176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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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0-12-22
    4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高碑店市北城晟奇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河北迅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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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冀0684民初35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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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11-13 2021-06-17
    5

    高碑店市北城晟奇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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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冀0684执保482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高碑店市北城晟奇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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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11-05
    6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卫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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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冀0684执3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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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09-25 2020-10-13
    7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宏业禾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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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执81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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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08-04 2020-08-31
    8

    胡洋、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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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执恢116号之四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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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07-13 2020-07-17
    9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文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冀0684执36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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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06-16 2020-06-28
    10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华创大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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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执恢140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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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0-06-16 2020-06-2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冀0684执恢110号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姜桂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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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冀0684执恢1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姜桂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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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公告(2020)冀0684执恢110号姜桂红:本院受理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姜桂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3)高民初字第10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684执恢110号执行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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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8
    2

    (2019)冀0684民初468号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卫杰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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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民初46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卫杰 李文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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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卫杰、李文娟:本院对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卫杰、李文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684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刘卫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72620.29元及逾期罚息(自2018年12月29日起按每天63.11元标准计算至清偿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二、被告李文娟在最高额500000元限额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120元、财产保全费3270元,均由被告刘卫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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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03
    3

    (2019)冀0684民初467号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杜朋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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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民初4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卫杰 杜朋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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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卫杰:本院对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卫杰、杜朋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684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刘卫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11月27日起按年利率3.697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二、被告杜朋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180元、财产保全费3670元,均由被告刘卫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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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03
    4

    (2019)冀0684民初467号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杜朋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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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民初4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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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杜朋涛: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卫杰、杜朋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刘卫杰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计算至实际偿清为止),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3.8万元;2、被告杜朋涛对被告刘卫杰的上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程革江 联系电话:0312-28151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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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1
    5

    (2019)冀0684民初467号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杜朋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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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民初4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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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卫杰: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卫杰、杜朋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刘卫杰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计算至实际偿清为止),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3.8万元;2、被告杜朋涛对被告刘卫杰的上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程革江 联系电话:0312-28151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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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1
    6

    (2019)冀0684民初468号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卫杰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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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民初46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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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卫杰、李文娟: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卫杰、李文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刘卫杰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偿清为止),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3.2万元;2、被告李文娟对被告刘卫杰的上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程革江 联系电话:0312-28151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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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1
    7

    (2019)冀0684民初468号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卫杰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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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民初46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卫杰 李文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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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卫杰、李文娟: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卫杰、李文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刘卫杰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偿清为止),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3.2万元;2、被告李文娟对被告刘卫杰的上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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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1
    8

    (2019)冀0684民初467号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杜朋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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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684民初4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卫杰 杜朋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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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卫杰: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卫杰、杜朋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刘卫杰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计算至实际偿清为止),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3.8万元;2、被告杜朋涛对被告刘卫杰的上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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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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