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铁鑫食品

    双辽市铁鑫食品批发商店

    存续
    • 官网:-
    • 地址:吉林省双辽市郑家屯街批发市场1号楼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双 市监 行罚 字〔 2019 〕 21 号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 没收违法所得16.20元, 二、 没收 “金咪”草莓味夹心棉花糖(净含量:245克)30袋、“麦凯奇”金汤肥牛卷调味面制品(净含量:22克)96袋。 三、罚款5000.00元。 收起

    ... 展开
    2019-08-31 详情
    2 双市监行罚字(2019)21号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辽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双 市监 行罚 字〔 2019 〕 21 号 当事人: 双辽市铁鑫食品批发商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220382MA147EED4N 住所(住址): 双辽市郑家屯街批发市场1号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邢云兰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220382197810150224 联系电话: 15643477179 其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双辽市辽北街北环委二组 2019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职权对邢云兰经营的双辽市铁鑫食品批发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内存放用于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金咪”草莓味夹心棉花糖及“麦凯奇”金汤肥牛卷调味面制品的食品标签明显含有虚假内容。邢云兰经营上述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为查清事实真相,当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3月12日,当事人从辽宁省沈阳市南二马路17号沈阳市和平区盛源来食品商行,购进“麦凯奇”金汤肥牛卷调味面制品(净含量:22克)420袋,每袋购进价格为0.28元,实付购货款120.00元。购进后在未履行查验制度的情况下,即用于对外经营销售,销售价格为每袋0.33元。2019年3月23日,当事人从长春市宽城区天天好食品批发部购进“金咪”草莓味夹心棉花糖(净含量:245克)30袋,购进价格每袋4.50元,实付购货款130.00元。购进后在未履行查验制度的情况下,即用于对外经营销售,销售价格为每袋5.00元。2019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用于经营“金咪”草莓味夹心棉花糖包装袋的标签上印有“品名:草莓味夹心棉花糖,配料:葡萄糖浆,白砂糖,水,淀粉,葡萄糖粉,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香料,产品标准:SB/T 10104,保质期:9个月,生产日期:2019年2月12日,包装规格:3.5克X70,食品生产许可证:QS440613011550,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产地:广东佛山市,制造商:佛山市南海超级星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邓岗村南隅村民小组长屯路4号(车间二),电话:0757-85682168”。在标签的左侧印有蓝色QS标识一枚。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金咪”草莓味夹心棉花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涉案食品的真实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为sc11344060505399。在检查中我们还发现当事人用于经营的“麦凯奇”金汤肥牛卷调味面制品(净含量:22克)在食品包装袋上印有“商品名:金汤肥牛卷”的文字并在包装袋上突出使用“肥牛卷”三个字,而“麦凯奇”金汤肥牛卷调味面制品的食品配料表标注内容为“配料:小麦粉、饮用水、食用盐、一级豆油、白砂糖、辣椒、天然香辛料”,并不含有肥牛卷这种配料。截止案发,当事人共计购进“金咪”草莓味夹心棉花糖30袋,尚未销售出去;购进“麦凯奇”金汤肥牛卷调味面制品420袋,已销售324袋,两种食品总计货值金额266.20元,获利16.2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正在从事涉案食品的现场经营情况。 证据三、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其违法经营的事实、情节、程度等情况。 证据四、现场检查照片三张,证明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的现场情况。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作为被处罚对象主体适格,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 证据六、执法人员当场提取涉案食品标签一枚,证明涉案食品含有虚假内容。 证据七、双市监行强字(2019)3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将涉案食品扣押。 证据八、当事人提供的进货单据二张,证明当事人经营上述两种涉案食品的购进价格与数量情况。 证据九、当事人提供的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生产者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质检报告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涉案食品为合格食品。 2019年4月2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双市监听告字(2019)21号《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 收起

    ... 展开
    2019-05-22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