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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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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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保83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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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8-03 | 2021-09-23 |
2 |
0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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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保82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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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7-20 | 2021-09-17 |
3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其云等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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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334号之一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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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09-16 |
4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春龙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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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336号之一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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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09-16 |
5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建林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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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保69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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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6-22 | 2021-09-29 |
6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潭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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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保62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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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6-01 | 2021-10-09 |
7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建平等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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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95号之一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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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4-21 | 2021-10-10 |
8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姬贵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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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保41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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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4-16 | 2021-09-29 |
9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相忠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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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211号之一 | - |
申请执行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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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4-01 | 2021-04-16 |
10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相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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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21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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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4-16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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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江西安拿度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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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文书 | 永修县人民法院 | 六版 | 2020-11-20 |
2 | (2019)赣0425破(预)字第1号 | -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安拿度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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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文书 | 永修县人民法院 | 三版 | 2019-08-25 |
3 | (2017)赣0425民初48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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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永修县人民法院 | - | 2018-01-21 |
4 | (2017)赣0425民初48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饶满龙 马自勇 江西省曼泷园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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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永修县人民法院 | G15 | 2018-01-21 |
5 | (2017)赣0425民初56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赵远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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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G06 | 2017-11-12 |
6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饶满龙 马自勇 江西省曼泷园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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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G65G68中缝 | 2017-09-10 |
7 | (2017)赣0425民初15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省永修县农村商业银行 被告- 陈天兴 张齐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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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G66 | 2017-08-29 |
8 | (2017)赣0425民初15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省永修县农村商业银行 被告- 陈天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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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海城市人民法院 | G66 | 2017-08-29 |
9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赵远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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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G14 | 2017-06-29 |
10 | - | -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锡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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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G81 | 2017-06-0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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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小艳、杜和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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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0425民初12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小艳 杜和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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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艳、杜和平: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赣0425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杜和平、张小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归还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1829.86元(截止至2022年1月13日利息为21829.86元),合计71829.86元,并按所欠本金为基数、年利率17.248%之标准支付自2022年1月14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永修县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四月二日联系电话:0792-3265622联系人:邓娟联系地址: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邮政编码:3303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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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
2 |
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徐三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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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民初247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徐三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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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三都: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425民初24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徐三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16770.89元(截止至2021年12月1日),本息合计26770.89元,并按年利率8.764%支付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永修县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四月二日联系电话:0792-3265622联系人:邓娟联系地址: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邮政编码:3303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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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
3 |
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徐三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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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民初248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徐三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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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三都: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向你的户籍登记地址寄送相关法律文书未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425民初24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徐三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92470.3元(截止至2021年12月1日),本息合计142470.3元,并按年利率9.576%支付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50元,由被告徐三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永修县人民法院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联系电话:0792-3265542联系人:邓怡强联系地址:江西省永修县建昌大道14号邮政编码:3303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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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
4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巫盛华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拍卖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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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0425执恢56号 | -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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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盛华:本院受理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10:00到永修法院对你名下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星月绿洲住宅小区8#、10#栋3104室不动产进行议价,如逾期未到,本院将依法委托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特此公告。永修县人民法院二O二二年三月七日承办团队:执行局联系人:杨法官联系电话:0792-30666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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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
5 |
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邹耀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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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民初184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邹耀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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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耀环:本院受理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425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永修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承办法官:淦法官联系方式:0792-326936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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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
6 |
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戴晓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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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民初185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戴晓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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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明:本院受理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425民初18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永修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承办法官:淦法官联系方式:0792-326936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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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
7 |
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段宗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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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民初173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段宗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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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宗文:本院受理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永修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承办法官:淦法官联系方式:0792-326936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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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 |
8 |
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胡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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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民初159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胡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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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巍:本院受理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永修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承办法官:淦法官联系方式:0792-326936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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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
9 |
原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范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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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民初153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范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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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旭:本院受理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永修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承办法官:淦法官联系方式:0792-326936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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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
10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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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25执恢10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的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仇奇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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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奇斌:本院执行的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425执恢107号拍卖裁定书,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仇奇斌名下位于永修县新城环城南路产权证号为永房权证私字第011311号不动产及永房权证私字第008508号不动产两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永修县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承办部门:执行局承办法官:杨武电话:0792-30666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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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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