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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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蒋秋芳、梁振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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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民申2073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蒋秋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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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17 | 2020-12-31 |
2 |
符帆、胡家义、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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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执2510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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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2020-11-26 | 2020-12-31 |
3 |
符帆、胡家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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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执2510号之三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符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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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2020-11-25 | 2020-12-08 |
4 |
王亚超与玉荣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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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8民初1797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王亚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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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2020-10-30 | 2020-12-29 |
5 |
林建国、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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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高法民申420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林建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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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0-10-29 | 2020-11-27 |
6 |
卢鹤文、杨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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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民终1224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卢鹤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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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8 | 2020-12-31 |
7 |
20-2077黄方晓-聂权鑫黄静房屋买卖合同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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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8民初2077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黄方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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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2020-09-30 | 2020-12-30 |
8 |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安红明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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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8执1515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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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2020-08-31 | 2020-11-19 |
9 |
雷某与房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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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民初7020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雷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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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2020-08-27 | 2020-11-23 |
10 |
黄曦、南宁优生活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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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4518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黄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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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0-07-31 | 2020-08-3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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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桂0108民初22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农涛 被告- 韦永德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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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G77 | 2020-08-02 |
2 | (2020)桂0108民初1797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王亚超 被告- 玉荣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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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G117 | 2020-07-23 |
3 | (2019)桂0109民初9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吴凯 农凤飞 被告- 李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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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G32 | 2020-07-21 |
4 | (2019)桂0109民初227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王晓林 被告- 徐彪 第三人-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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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G110 | 2020-05-17 |
5 | (2019)桂0109民初9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吴凯 农凤飞 被告- 李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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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G29 | 2020-02-06 |
6 | (2019)桂0109民初227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王晓林 被告- 徐彪 第三人-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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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G21G24中缝 | 2019-11-24 |
7 | (2018)桂0108民初291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黄秀梅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梁蒙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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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G29 | 2019-03-19 |
8 | (2018)桂0108民初291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黄秀梅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梁蒙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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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G29 | 2019-03-19 |
9 | -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莫美婷 第三人- 芦平 罗希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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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8 | 2018-11-20 |
10 | (2018)桂0105民初778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彭忠月 玉福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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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G94 | 2018-11-0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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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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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8民初4763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李达祥 当事人- 南宁优生活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甘惠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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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原告李达祥诉被告甘惠贤、第三人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南宁优生活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裁决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判委员会委员告知书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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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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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8民初224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农涛 被告- 韦永德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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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农涛与被告韦永德、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农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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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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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8民初224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农涛 被告- 韦永德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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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农涛与被告韦永德、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8民初22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韦永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农涛退还定金20000元;二、驳回原告农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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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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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民初117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何龙 当事人-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优生活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韦春梅 韦健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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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何龙诉被告韦春梅、被告韦健全、第三人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南宁优生活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桂0105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韦春梅、韦健全双倍返还原告何龙定金共计50000元;二、被告韦春梅、韦健全赔偿原告何龙律师费损失4000元。原告何龙已预交案件受理费7886元,退还原告何龙6736元;应收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韦春梅、韦健全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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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8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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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民初686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何亚秒 被告-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朱理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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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何亚秒与被告朱理想、第三人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桂0105民初68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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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
6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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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民初6516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莫海媚 叶巧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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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桂0105民初6516号,提出要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居间佣金共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通过法院专递和法院直接送达的方式均无法找到你本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告送达以下材料: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提出答辩和举证的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期限届满后的2020年12月18日上午10:30开庭(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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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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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107民初11739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黄雨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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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黄雨薰及第三人黄明亮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7民初117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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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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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0107民初4923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黄迪克 符显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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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迪克、第三人符显林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桂0107民初4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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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1 |
9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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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民初117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何龙 当事人-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优生活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韦建全 韦春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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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何龙诉你们及第三人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南宁优生活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桂0105民初1175号,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韦春梅、韦建全共同向原告何龙双倍返还定金50000元;2.判令被告韦春梅、韦建全向原告何龙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韦春梅、韦建全承担。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包括两被告的身份证地址和证据合同内的地址,通过邮寄送达和外出直接送达的方式均无法找到你们,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告送达以下材料:民事诉状副本(附原告提交证据)、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主体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庭审网络直播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和举证的,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答辩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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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
10 |
公告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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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民初1007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杨苗 被告- 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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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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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杨苗诉被告卢鹤文及第三人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桂0103民初10079号民事判决书及被告卢鹤文提交的上诉状,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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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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