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市翰城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深圳市翰城实业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2 |
列海权、林景恩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列海权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黄冠雄、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黄冠雄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黄冠雄、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追偿权纠纷 |
上诉人-黄冠雄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张广传、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异议人-张广传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黄冠雄、梁俊谦、林景恩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黄冠雄
...
展开
|
- | - | - |
7 |
列海权、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财产保全 |
异议人-列海权
...
展开
|
- | - | - |
8 |
列海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列海权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申请人-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9)粤06民特493号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原告-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林景恩 黄冠雄 梁俊谦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左鼐强 陈天成 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列海权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G69 | 2019-12-2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粤06执恢207号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1-11-17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6民特256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民特256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原告- 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被告- 梁俊谦 列海权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陈天成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黄冠雄 左鼐强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林景恩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民特256号左鼐强、陈天成、列海权: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左鼐强、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陈天成、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列海权、黄冠雄、林景恩、梁俊谦、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民特2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撤回申请。申请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申请人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09 |
2 |
(2021)粤06民初76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民初76号 |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
原告- 列海权 陈钜锵 被告- 左鼐强 泰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广东广隆扬咨询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民初76号左鼐强:本院受理原告陈钜锵、列海权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左鼐强、泰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广隆扬咨询策划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民初76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2021)粤06民初76号民事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泰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广隆扬咨询策划有限公司、左鼐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判令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左鼐强、泰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广隆扬咨询策划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日作出的《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无效;2.请求判令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左鼐强、泰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广隆扬咨询策划有限公司恢复泰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对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享有100%股权以及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港币的原状;3.请求判令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左鼐强、泰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广隆扬咨询策划有限公司向陈钜锵、列海权赔偿损失1000万元(具体根据审计结果调整);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全部由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左鼐强、泰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广隆扬咨询策划有限公司承担。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罗凯原、梁亦民、尹宇飞组成,法官助理由庞玮明担任,书记员由李梦璇担任。如果你认为该合议庭成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本案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7-07 |
3 |
(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初333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黄冠雄 被告- 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陈天成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左鼐强 列海权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左鼐强、陈天成:本院受理原告黄冠雄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及(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冠雄撤回对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的起诉。(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移送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18 |
4 |
(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黄冠雄 被告- 列海权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陈天成 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左鼐强 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左鼐强、陈天成:本院受理原告黄冠雄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及(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冠雄撤回对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的起诉。(2020)粤06民初3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移送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18 |
5 |
(2021)粤06民特6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民特6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原告- 列海权 被告- 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陈天成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林景恩 左鼐强 黄冠雄 梁俊谦 收起
...
展开
|
公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6民特6号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列海权与被申请人林景恩、黄冠雄、梁俊谦、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6民特6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列海权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列海权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4-13 |
6 |
(2021)粤06民终3041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民终3041号 | 追偿权纠纷 |
上诉人- 黄冠雄 被上诉人- 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陈天成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左鼐强 列海权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民终3041号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黄冠雄与被上诉人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6民终30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4-13 |
7 |
(2020)粤06民初333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初333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黄冠雄 被告- 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陈天成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左鼐强 列海权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初333号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本院受理原告黄冠雄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偿付15916259.48元及利息[利息以15916259.4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65%的标准,从2020年4月28日起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为69898.9元,之后另计至偿清之日];2.判令被告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对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述第1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15916259.48元为基数,按每日0.25‰的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为600838.79元,之后另计至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述第1项债务偿清之日];4.判令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列海权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以15916259.4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20年4月28日起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为360768.54元,之后另计至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述第1项债务偿清之日];5.原告因追索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3091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及诉讼费用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为:罗凯原、梁亦民、尹宇飞,法官助理任小青,书记员何敏玲。如果你认为该合议庭成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本案定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9时正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05 |
8 |
(2020)粤06执异258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执异258号 | - |
原告- 列海权 当事人- 佛山源海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执异258号左鼐强、林景恩、梁俊谦、陈钜锵、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异议人列海权与被申请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左鼐强、陈天成、林景恩、梁俊谦、陈钜锵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6执异258号执行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一、(2020)粤06执异25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列海权的异议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复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复议申请人列海权不服上述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撤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6执异258号执行裁定书,发回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或解除列海权持有的佛山源海发展有限公司59%股权的冻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11 |
9 |
(2020)粤06民终10497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1049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广州新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粤海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左鼐强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10497号左鼐强:上诉人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上诉人广州新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粤海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左鼐强、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形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6民终104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0463元,由上诉人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负担1800元,广州新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38663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告从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2-08 |
10 |
(2020)粤06民终10498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1049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梁俊谦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林景恩 陈天成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10498号林景恩、陈天成:上诉人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上诉人梁俊谦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科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林景恩、陈天成、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泰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形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6民终104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062元,由上诉人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负担1800元,梁俊谦负担226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告从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1-04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