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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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物象科技有限公司、廖娟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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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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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物象科技有限公司、廖娟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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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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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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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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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物象科技有限公司、廖娟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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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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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与广州浩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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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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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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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营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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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天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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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营合同纠纷 |
当事人-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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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依购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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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
申请人-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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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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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
申请人-深圳优依购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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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深圳优依购互娱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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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
申请人-深圳优依购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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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0)粤0305执372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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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3724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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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3724号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5民初2252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37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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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
| 2 |
(2018)粤0305民初22523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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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22523号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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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民初22523号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联营游戏利润提成2984063.38元;三、被告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26754.94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6643.2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1643.27元,由被告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将生效。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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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 |
| 3 |
(2018)粤0305民初22523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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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22523号 | 联营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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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民初22523号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联营游戏利润提成2984063.38元;三、被告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26754.94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6643.2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1643.27元,由被告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将生效。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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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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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14752-1475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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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14752-14755号 | 联营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物象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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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4752-14755号重庆物象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19年12月25日9时30分在粤海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月九日联系人:黄家敏联系电话:0755-26455503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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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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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14752-1475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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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14752-14755号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物象科技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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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4752-14755号重庆物象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毅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畅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19年12月25日9时30分在粤海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月九日联系人:黄家敏联系电话:0755-26455503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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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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