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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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碧玉与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许世雄、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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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702民初5459号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原告-何碧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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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2020-07-07 | 2020-09-2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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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何碧玉与被告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许世雄、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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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702民初6094号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原告- 何碧玉 被告- 许世雄 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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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许世雄、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碧玉与被告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许世雄、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2020)赣0702民初609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按规定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联系人:明志华联系电话:0797-8303090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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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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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何碧玉诉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许世雄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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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702民初6094号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原告- 何碧玉 被告- 许世雄 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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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702民初6094号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许世雄:本院受理原告何碧玉诉被告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央建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许世雄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联系人:明志华联系电话:0797-8303090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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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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