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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壤农业

    广州新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2904房自编之四(仅限办公用途)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纯健与罗文奇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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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民初672号之一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李纯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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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9-10-29 2019-12-2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606民初672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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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民初672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 李纯健 当事人- 广州新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罗文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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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新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纯健与被告罗文奇、第三人广州新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民事裁定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至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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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2
    2

    (2019)粤0606民初672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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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民初672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 李纯健 当事人- 广州新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罗文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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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新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纯健与被告罗文奇、第三人广州新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独任审判人员(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投资款1203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暂计至起诉之日为229107元(利息以1200000元为本金,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4年6月12日计至清偿之日);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合计金额:143210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7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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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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