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电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开业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诉人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原审被告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民终22010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林志宏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民终22010号林志宏:上诉人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原审被告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4民初75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11月16日09时15分在第47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9-14
    2

    (2020)粤0114民初7579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4民初7579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被告- 林志宏 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4民初7579号林志宏: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不服本院判决而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上诉请求:1、撤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4民初7579号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539480662021-06-0115:17:02:376(2020)粤0114民初7579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林志宏,公告,判决,上诉1153294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21-05-31
    3

    (2020)粤0114民初7579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与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4民初7579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被告- 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林志宏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4民初7579号林志宏: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与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判决如下:一、被告林志宏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支付电费19582元;二、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支付电费82090.04元;三、驳回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起七日内,按规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日539335782021-05-2114:39:15:702(2020)粤0114民初7579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与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上诉,林志宏,送达,判决1153294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21-05-20
    4

    上诉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从化供电局与被上诉人广州市鸿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邓碧丽、巢梅礼、原审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民终632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从化供电局 被上诉人- 广州市鸿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邓碧丽 巢梅礼 当事人-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民终632号邓碧丽:上诉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从化供电局与被上诉人广州市鸿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邓碧丽、巢梅礼、原审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632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主文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1-02-03
    5

    (2020)粤0112民初16447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黄埔供电局与被告广州市黄埔云埔工业区沧联经济发展总公司、张桂芳、李世郑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2民初1644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黄埔供电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当事人-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黄埔云埔工业区沧联经济发展总公司 张桂芳 李世郑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16447号李世郑、张桂芳、广州市黄埔云埔工业区沧联经济发展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黄埔供电局与被告广州市黄埔云埔工业区沧联经济发展总公司、张桂芳、李世郑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判令三被告共同向两原告补缴少交电费1832177.34元;2.判令三被告共同向两原告支付因未依约按时缴纳上述电费的利息暂计为121608.9元(以1832177.34元为本金,从2019年3月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分别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19年8月19日前]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19年8月20日起]分段计算,利息暂计至2020年9月20日为121608.9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2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2日下午15时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536817192020-12-0718:47:06:287(2020)粤0112民初16447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黄埔供电局与被告广州市黄埔云埔工业区沧联经济发展总公司、张桂芳、李世郑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原告,被告,送达,广州市1155391 收起

    ... 展开
    2020-12-04
    6

    (2020)粤0106民初36890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与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6民初36890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当事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6890号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与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司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6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16日期间漏计的电费290429元及利息8704.4元(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9月3日)合计299133.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6662952020-11-2516:03:38:221联系人:凤敏仪、田天宝(2020)粤0106民初36890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与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联系人:凤敏仪、田天宝电话:020-83008876 收起

    ... 展开
    2020-11-24
    7

    (2020)粤0105民初15866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与广州市华美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汉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5民初1586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当事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华美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吴汉国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15866号广州市华美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华美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汉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民初15866号],已经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你送达(2020)粤0105民初15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的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吴汉国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补交电费171631.8元给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二、被告吴汉国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违约使用电费171632.7元给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三、被告广州市华美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第二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的其他诉讼请求。五、本案受理费10665元由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负担4217元,被告吴汉国、广州市华美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6448元。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36388162020-11-0614:28:09:546联系人:李志勇、刘志怡(2020)粤0105民初15866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与广州市华美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汉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广州市华美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 展开
    2020-11-05
    8

    (2020)粤0103民初11948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荔建机械厂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3民初11948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当事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建机械厂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11948号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荔建机械厂: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荔建机械厂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少缴电费334464.45元及赔付利息损失(2010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少缴电费从2017年6月30日起计至实际偿清之日止,以334464.45元为基数,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0年9月18日利息损失为38967.43元,本息合计为373431.88元)及鉴定费12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间、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将于2020年12月30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月十六日联系方式:徐红伟、任越,电话020-8300581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6084452020-10-1617:35:46:428(2020)粤0103民初11948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荔建机械厂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被告,诉讼,利率1153320 收起

    ... 展开
    2020-10-16
    9

    (2020)粤0114民初7579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4民初7579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当事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林志宏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4民初7579号林志宏: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2020年9月4日下午14点50分在本院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请如下:1.依法判决两被告对所欠电费101672.04元承担连带责任,并立即给付。2.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六月十七日536278732020-10-2917:23:13:129(2020)粤0114民初7579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通力路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林志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公告,被告,送达,开庭1153294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20-06-17
    10

    (2020)粤0111民初9227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望岗新门楼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1民初922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当事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望岗新门楼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9227号广州市望岗新门楼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望岗新门楼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0)粤0111民初9227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16日15:30,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民二庭联系方式:020-83008289533680922020-06-0416:04:15:160(2020)粤0111民初9227号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被告广州市望岗新门楼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公告,广州市,开庭,送达,答辩1153318 收起

    ... 展开
    2020-06-0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