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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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竞优、王伟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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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民申61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孙竞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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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1 | 2021-01-21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孙竞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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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7执恢35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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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20-12-07 | 2021-01-11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与何敏、赵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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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91民初729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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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2021-03-12 |
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与陈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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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91民初1005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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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2021-03-05 |
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邓琼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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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8执3490号之二 | 公证债权文书 |
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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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2020-11-19 | 2020-12-23 |
6 |
梅兰花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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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7民初2283号 |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原告-梅兰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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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20-07-20 | 2020-08-25 |
7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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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8民初1541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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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7-10 | 2020-12-23 |
8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成都市胜堂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杨文学;卢跃花;谢娜;黄成斌;黄震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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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6执恢815号 | 公证债权文书 |
当事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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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0-06-24 | 2020-08-31 |
9 |
蒋文理、成都宏锦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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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民终1979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上诉人-蒋文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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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7 | 2020-06-05 |
10 |
吴文娱、倪黎明、倪天锐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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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8执2082号 | 公证债权文书 |
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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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1-02 | 2020-06-1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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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川0191民初729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被告- 何敏 赵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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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G59 | 2020-09-06 |
2 | (2019)川0106民初11457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李仕英 被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谢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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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G62 | 2019-10-10 |
3 | (2016)成证内经字第1645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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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书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 | 2017-12-18 |
4 | (2016)川01执90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被告- 陈昌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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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G24 | 2017-07-02 |
5 | - | 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李兴良 刘道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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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 |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版 | 2016-09-1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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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川0107执87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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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07执873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被告- 汪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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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涛:本院执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执行汪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07执87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8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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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
2 |
(2021)川0107执87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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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07执873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被告- 郑秋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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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秋英:本院执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执行郑秋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07执87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7民初90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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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
3 |
(2020)川0107执315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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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7执3158号 | - |
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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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花、姚宁:本院执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执行周小花、姚宁债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0107执315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7民初293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0二0年六月十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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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
4 |
(2020)川0107执31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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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7执316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被告- 胡素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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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素碧:本院执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执行胡素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0107执31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8)川0107民初899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0二0年六月十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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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
5 |
(2018)川0107执恢397、400号拍卖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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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执恢397、400号 | - |
当事人-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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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17年1月13日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2016)成证内经字51116、51115号执行证书分别初次受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申请执行幸平芳、刘宏刚公证债权文书两案。在执行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幸平芳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三路55号9栋2层201号房屋(权2448475)、202号房屋(权2449515)、203号房屋(权2449559)、204号房屋(权2449541)予以评估,其评估总价为人民币716.3万元。现拟将上述房屋参考评估价716.3万元予以第一次整体拍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川0107执恢397、400号拍卖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从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未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又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上述房屋予以拍卖。如遇流拍,本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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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
6 |
(2019)川0107民初2936号金融借贷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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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7民初2936号 | - |
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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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与周小花、姚宁金融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川0107民初29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起诉状内容为:1、判令被告周小花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元及还清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暂计至2019年1月6日止,积欠的利息人民币820.85元,本息合计人民币80820.85元);2、判令被告姚宁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原告因诉讼而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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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
7 |
(2019)川0107执601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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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7执60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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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川0107执601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们按照(2018)川成蜀证执字第904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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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
8 |
(2019)川0107执600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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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7执60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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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川0107执600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们按照(2018)川成蜀证执字第90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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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
9 |
(2017)川0107执438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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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07执438号 | - |
原告- 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当事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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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与你们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0107执438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成都公证处(2016)成证内经字第5111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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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
10 |
(2017)川0107执437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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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07执437号 | - |
原告- 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当事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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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与你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0107执437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成都公证处(2016)成证内经字第51116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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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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