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碧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品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8601民初1318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0-10-14 | 2021-04-02 |
| 2 |
韩乐与浙江唯品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6)浙0102民初328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韩乐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6-27 | 2018-05-14 |
| 3 |
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与刘亮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6)冀0903民初14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2016-04-26 | 2018-06-30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6)浙0102民初3281号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6)浙0102民初328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韩乐 当事人- 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唯品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浙0102民初3281号判决公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2民初3281号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乐诉浙江唯品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原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韩乐333500元。二、驳回原告韩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42元,由原告韩乐负担739元,由被告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630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戚文竹电话:86752932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206室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
展开
|
2017-06-28 |
| 2 |
(2016)浙102民初3281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6)浙102民初328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韩乐 当事人- 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唯品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浙102民初3281号开庭公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2民初3281号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乐诉浙江唯品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原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3281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9日09时15分在本院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O一六年三月十日承办人:姚炜强电话:86752812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206室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
展开
|
2017-03-23 |
| 3 |
(2016)浙102民初3281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6)浙102民初328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韩乐 被告- 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浙102民初3281号开庭公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2民初3281号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乐诉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趣操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328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6日14时15分在本院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日承办人:姚炜强电话:86752812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206室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
展开
|
2016-12-02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