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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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门市朗达锂电池有限公司与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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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784民初41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门市朗达锂电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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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 | 2021-05-06 | 2021-08-12 |
2 |
江门市朗达锂电池有限公司、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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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784执保807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江门市朗达锂电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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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 | 2020-11-09 | 2021-01-01 |
3 |
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市拉博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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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高法知民终1387号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上诉人-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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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9-18 | 2020-11-20 |
4 |
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市拉博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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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高法知民终1388号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上诉人-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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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9-18 | 2020-11-20 |
5 |
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与温州市拉博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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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民初2184号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原告-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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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5 | 2020-07-15 |
6 |
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与温州市拉博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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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民初2183号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原告-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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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5 | 2020-07-14 |
7 |
原告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市拉博电器有限公司、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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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民初2119号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原告-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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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6 | 2020-01-13 |
8 |
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谢映辉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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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03执1969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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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19-10-25 | 2020-04-1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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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温经开劳人仲案(2018)2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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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温经开劳人仲案(2018)283号 | 人事争议 |
原告- 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谢映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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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映辉: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谢映辉经济补偿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向被申请人谢映辉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下,本委裁决:一、确认申请人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谢映辉的劳动关系于2018年9月17日解除;二、被申请人谢映辉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96000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如不服本裁决,双方当事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内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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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
2 |
浙温经开劳人仲案(2018)2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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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温经开劳人仲案(2018)283号 | 人事争议 |
原告- 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谢映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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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映辉:本委定于2018年1月21日8时40分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850号)公开审理申请人浙江美森电器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谢映辉竞业限制补偿金争议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被申请人谢映辉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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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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