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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磁科技

    广东万磁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博罗县石湾镇四十米大道中岗路段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万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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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东万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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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广东万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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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请人-广东万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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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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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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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与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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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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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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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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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113民初5887号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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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58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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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5887号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698652130L):本院受理的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54789元及利息(利息以454789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5月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326元,保全费2862元,合计11188元,由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负担272元,由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91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529316402019-11-2116:25:11:525(2019)粤0113民初5887号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电子,公告,原告,惠州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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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9
    2

    (2019)粤0113民初5887号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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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58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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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5887号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698652130L):本院受理的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货款454789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13643.67元(从2019年1月1日起,按本金454789元,月利率10%,暂计算至2019年3月30日)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1月6日下午2时50分在本院石楼法庭第二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527582302019-08-1916:12:13:0(2019)粤0113民初5887号原告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昊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有限公司,公告,电子,规定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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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9
    3

    (2019)粤0309执77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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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执7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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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执776号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惠州万磁电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1986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2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9执7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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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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