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 1 | 下(消)行罚决字〔2021〕12000105号 |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现查明杭州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浙江省经贸大楼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之规定,该单位建筑面积约65011万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办公,不属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杭州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下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9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10 | 详情 |
| 2 | 下综执罚字〔2019〕第0304011912230021号 | 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 |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杭州嘉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15时45分,在下城区天水街道延安路468号其公司垃圾处置点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有垃圾分类不规范的问题,其公司设置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打包好的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落叶等其他易腐垃圾,当事人未尽到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并结合《〈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收起
...
展开
|
2019-12-23 | 详情 |
暂无严重违法
暂无股权出质
暂无土地抵押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