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舜宇汇通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兴贤路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99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6

    法律诉讼19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3549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12-09 2020-12-24
    2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姚市利钢喷涂厂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恢1463号 -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11-25 2020-12-22
    3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姚市泰普微电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执恢1152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11-23 2020-12-22
    4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建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恢12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11-10 2020-12-25
    5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姚市杰卓电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恢1064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08-31 2020-12-09
    6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陈光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恢7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08-27 2020-12-10
    7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姚市城区互信压铸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201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05-20 2020-05-25
    8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2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04-23 2020-04-27
    9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君芬电器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恢300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04-22
    10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姚市泰普微电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81执恢2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03-26 2020-04-03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浙0281破申28号 -

    - 收起

    ... 展开
    破产文书 余姚市人民法院 三版 2020-03-09
    2 - -

    - 收起

    ... 展开
    破产文书 余姚市人民法院 八版 2019-12-1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苏秀娟、翁恩丹、翁言丁、翁海方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4773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 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 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苏秀娟 翁恩丹 翁言丁 翁海方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4773号之一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翁恩丹(3302191970****0816)、翁言丁(3302191969****0817)、翁海方(3302271974****8069):本院受理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苏秀娟、翁恩丹、翁言丁、翁海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281民初477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确定:一、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归还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54915.26元,支付自2016年6月1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8.6%标准计算的罚息,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苏秀娟、翁恩丹、翁言丁、翁海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苏秀娟、翁恩丹、翁言丁、翁海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598元,由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苏秀娟、翁恩丹、翁言丁、翁海方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19-10-21
    2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苏秀娟、翁恩丹、翁言丁、翁海方、余姚市年阳汽车燃气系统部件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477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余姚市年阳汽车燃气系统部件厂 被告- 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 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 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苏秀娟 翁恩丹 翁言丁 翁海方 余姚市年阳汽车燃气系统部件厂借款合同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4773号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翁恩丹(3302191970****0816)、翁言丁(3302191969****0817)、翁海方(3302271974****8069)、余姚市年阳汽车燃气系统部件厂: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苏秀娟、翁恩丹、翁言丁、翁海方、余姚市年阳汽车燃气系统部件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归还原告借款154915.26元;并支付从2016年6月13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的逾期罚息,利率按年利率18.6%计算。2、判令被告余姚市嘉左汽车部件厂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10000元。3、判令被告余姚市阳天车轿配件厂(普通合伙)、余姚宝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苏秀娟、翁恩丹、翁言丁、翁海方、余姚市年阳汽车燃气系统部件厂对上述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八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陆埠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10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余姚市人民法院陆埠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19-07-22
    3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魏炜、孙静芬、郑伟婷、宁波市贝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陪你过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225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孙静芬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2259号之一孙静芬(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1****594X):本院受理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281民初225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2019-07-11
    4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孙静芬、魏炜、郑伟婷、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宁波市贝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2259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贝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2259号之二郑伟婷(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76****7543)、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宁波市贝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281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19-07-11
    5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宁波市贝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郑伟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225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贝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1民初2259号郑伟婷(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76****7543)、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宁波市贝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地址送达确认书等。原告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清偿原告借款本金78万元,利息13950元,并支付自2014年4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借款本金78万元,利息13950元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逾期利息和复利,上述款项合计793950元(利息暂计至2014年4月15日);2、请求判令被告宁波市贝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魏炜、郑伟婷、孙静芬对被告余姚市贝思特广告有限公司的上述所有应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7月4日08时50分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19-04-15
    6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余姚市振兴休闲垂钓中心、杜晨钢、劳君英、施夏芬、施国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568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 被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 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 余姚市振兴休闲垂钓中心 杜晨钢 劳君英 施夏芬 施国兴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5683号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余姚市振兴休闲垂钓中心、杜晨钢(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5****5397)、劳君英(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4****6023)、施夏芬(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7****3140)、施国兴(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4****6232):本院受理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余姚市振兴休闲垂钓中心、杜晨钢、劳君英、施夏芬、施国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浙0281民初568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确定:一、被告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归还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49900元,支付至2018年4月16日的逾期利息70490。92元,合计120390.92元,并按年利率21.06%(16.20%上浮30%)支付从2018年4月17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二、被告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支付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90000元;以上一、二项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三、被告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余姚市振兴休闲垂钓中心、杜晨钢、劳君英、施夏芬、施国兴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实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本案案件受理费2888元,由被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余姚市振兴休闲垂钓中心、杜晨钢、劳君英、施夏芬、施国兴共同负担。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交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承办法官:王澈书记员:邹珂珂联系电话:05 收起

    ... 展开
    2018-11-08
    7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杜晨钢、劳君英等七被告的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568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 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 余姚市振兴休闲垂钓中心 杜晨钢 劳君英 施夏芬 施国兴借款合同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5683号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杜晨钢(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4****6023):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余姚市腾云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余姚市腾浩软管洁具厂(普通合伙)、余姚市振兴休闲垂钓中心、杜晨钢、劳君英、施夏芬、施国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开庭传票、证据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8年11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马渚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8-08-30
    8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320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余姚市强力工具厂 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胡桂强 胡奋 陈小娟 邵利民 黄秋红 朱建焕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3201号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余姚市强力工具厂、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胡桂强(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8****0051)、胡奋(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2****002X)、陈小娟(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1****0222)、邵利民(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6****0255)、黄秋红(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1****0024)、朱建焕(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0****0054):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余姚市强力工具厂、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胡桂强、胡奋、陈小娟、邵利民、黄秋红、朱建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向本院领取(2018)浙0281民初320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1份,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2018-07-12
    9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32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余姚市强力工具厂 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胡桂强 胡奋 陈小娟 邵利民 黄秋红 朱建焕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3203号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余姚市强力工具厂、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胡桂强(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8****0051)、胡奋(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2****002X)、陈小娟(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1****0222)、邵利民(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6****0255)、黄秋红(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1****0024)、朱建焕(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0****0054):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余姚市强力工具厂、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胡桂强、胡奋、陈小娟、邵利民、黄秋红、朱建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向本院领取(2018)浙0281民初320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1份,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2018-07-12
    10

    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余姚市强力工具厂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319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强力工具厂 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胡桂强 胡奋 陈小娟 邵利民 黄秋红 朱建焕 收起

    ... 展开

    (2018)浙0281民初3197号余姚市强力工具厂、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胡桂强(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8****0051)、胡奋(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2****002X)、陈小娟(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1****0222)、邵利民(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56****0255)、黄秋红(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1****0024)、朱建焕(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60****0054):原告余姚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余姚市强力工具厂、宁波阳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余姚市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宁波美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胡桂强、胡奋、陈小娟、邵利民、黄秋红、朱建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向本院领取(2018)浙0281民初319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1份,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2018-07-1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