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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农架林区神农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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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常青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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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92民初13888号原告龙非凡与被告神农架林区神农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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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2民初138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龙非凡 当事人- 神农架林区神农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神农架林区神农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网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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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13888号神农架林区神农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龙非凡与被告神农架林区神农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现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退一赔十,共计12000元;2.判令被告支持原告退货退款;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10月8日10时3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www.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六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联系电话:020-3669077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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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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