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穗云工商处字[2019]159号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广州市用了么餐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59BNT87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571号之第二栋法定代表人:李玉润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16年02月01日营业期限:2018年02月01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其他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10月25日购进侵犯“维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纸巾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其中维达超韧抽纸V2239(6包/提X8提/箱)51箱,维达蓝色经典手帕纸V0005(10小包/条X30条/箱)281箱,维达蓝色经典2000克卷纸V4073(10卷/提X6提/大袋)71袋,维达蓝色经典1600克卷纸V4080(10卷/提X6提/大袋)31袋,维达蓝色经典1280克卷纸V4083(10卷/提X6提/大袋)46袋。至2018年11月15日被我局查获时止,当事人以30元/箱的价格销售了一箱维达超韧抽纸V2239(6包/提X8提/箱),以65元/箱的价格销售了一箱维达蓝色经典手帕纸V0005(10小包/条X30条/箱),以50元/袋的价格销售了一袋维达蓝色经典2000克卷纸V4073(10卷/提X6提/大袋),以70元/袋的价格销售了一袋维达蓝色经典1600克卷纸V4080(10卷/提X6提/大袋),以49元/袋的价格销售了一袋维达蓝色经典1280克卷纸V4083(10卷/提X6提/大袋),剩余475箱(袋)被我局依法现场查获,当事人销售上述侵权产品的违法经营额为27769元。使用在第16类商品上“维达”商标,已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号为第1350439号,核定使用商品:木浆纸,纸巾,纸餐巾,卫生纸,卸妆纸巾,纸手帕,纸垫,纸制洗脸巾,纸桌布,纸制或纤维制婴儿纸餐巾(一次性)。商标持有人为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上述被我局依法扣押的维达超韧抽纸V2239(6包/提X8提/箱)50箱,维达蓝色经典手帕纸V0005(10小包/条X30条/箱)280箱,维达蓝色经典2000克卷纸V4073(10卷/提X6提/大袋)70袋,维达蓝色经典1600克卷纸V4080(10卷/提X6提/大袋)30袋,维达蓝色经典1280克卷纸V4083(10卷/提X6提/大袋)45袋,经商标持有人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鉴定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营业执照、当事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送货单、现场照片、现场实物照片、商标注册证、鉴定书等证据证实并确认。2019年1月2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将认定违法事实、定性、适用法律、拟作出的处罚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我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二、没收、销毁侵犯“维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维达超韧抽纸V2239(6包/提X8提/箱)50箱,维达蓝色经典手帕纸V0005(10小包/条X30条/箱)280箱,维达蓝色经典2000克卷纸V4073(10卷/提X6提/大袋)70袋,维达蓝色经典1600克卷纸V4080(10卷/提X6提/大袋)30袋,维达蓝色经典1280克卷纸V4083(10卷/提X6提/大袋)45袋;三、罚款人民币40000元。当事 收起
...
展开
|
2019-02-12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