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裕龙铝材

    中山市横栏镇裕龙铝材经营部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贴边)乐丰四路14号首层第一卡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2民初8179号 收起

    ... 展开
    (2021)粤2072民初81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横栏镇裕龙铝材经营部 被告- 焦晓兰 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 向旭春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8179号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向旭春、焦晓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横栏镇裕龙铝材经营部与被告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向旭春、焦晓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2021)粤2072民初8179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一、请求判令被告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归还货款600000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旭春、焦晓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0元;四、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2021)粤2072民初81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向旭春、焦晓兰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6日15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联系电话:89828575、89828608承办法官:许双阳 收起

    ... 展开
    2021-05-21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