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粤2072民初8179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2072民初817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横栏镇裕龙铝材经营部 被告- 焦晓兰 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 向旭春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8179号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向旭春、焦晓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横栏镇裕龙铝材经营部与被告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向旭春、焦晓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2021)粤2072民初8179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一、请求判令被告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归还货款600000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旭春、焦晓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0元;四、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2021)粤2072民初81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佛山市铭盛金属有限公司、向旭春、焦晓兰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6日15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联系电话:89828575、89828608承办法官:许双阳 收起
...
展开
|
2021-05-21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