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2072执6117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6-24 | 2021-07-06 |
2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刘笃杰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16037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4-28 | 2021-06-07 |
3 |
赵代涛与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2072民初795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赵代涛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3-01 | 2021-07-26 |
4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邱云娟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2072民初3835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2-11 | 2021-05-08 |
5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赵代涛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2072民初1157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1-04 | 2021-04-23 |
6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赵代涛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13278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0-27 | 2021-04-25 |
7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七九八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16221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利和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7-22 | 2021-04-25 |
8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程碧瑕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7898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3-30 | 2020-07-23 |
9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执6972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3-27 | 2021-01-01 |
10 |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王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2810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3-19 | 2020-08-2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2072民初9220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2072民初922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日东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9220号中山市日东动漫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日东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宣传推广费(自2020年6月1日起按401.1元/月暂计至2020年9月10日止为1337元。其中,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拖欠金额为1203.3元,2020年9月1日至9月10日拖欠金额为133.7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迟延支付宣传推广费违约金【自2020年6月6日起每日按欠费金额的1‰分段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9月10日为80.89元,其中:2020年6月6日起暂计至2020年9月10日为38.91元(401.1*1‰*97);2020年7月6日起暂计至2020年9月10日为26.87元(401.1*1‰*67);2020年8月6日起暂计至2020年9月10日为14.44元(401.1*1‰*36);2020年9月6日起暂计至2020年9月10日为0.67元(401.1*1‰*5)】;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元;四、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2021)粤2072民初92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中山市日东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9月2日15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联系电话:89828575、89828608承办法官:谭凯航 收起
...
展开
|
2021-05-28 |
2 |
(2020)粤2072民初3835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
(2020)粤2072民初3835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被告- 邱云娟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2072民初3835号之一邱云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被告邱云娟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72民初3835号民事判决书。一、确认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与被告邱云娟于2017年7月29日签订的《运营管理协议》于2020年1月25日解除;二、被告邱云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支付宣传推广费845.93元及违约金(以845.93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已由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负担25元,由被告邱云娟负担25元,并直接向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支付。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2-22 |
3 |
(2020)粤2072民初3835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2072民初3835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 被告- 邱云娟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2072民初3835号邱云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古镇利和广场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蔡引娣立即退还原告中山市华美物业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中介服务费人民币24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蔡引娣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20年9月18日下午9时45分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六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6-09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