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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怡盛华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038号新港鸿花园17栋2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3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3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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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执保824号 物权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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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3-17 2021-06-15
    2

    陈桂洪与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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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24654号 返还原物纠纷

    原告-陈桂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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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8-17 2020-11-19
    3

    陈桂洪与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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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10701号 返还原物纠纷

    原告-陈桂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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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5-08 2020-05-29
    4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审民事案件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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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6444号 物权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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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4-01 2020-04-11
    5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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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保572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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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3-24 2020-07-15
    6

    潘鸿泰、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美丽家园管理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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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申116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潘鸿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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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1-02 2020-03-02
    7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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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6444号 物权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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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08-26 2020-03-16
    8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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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11642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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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9-05-31 2020-01-07
    9

    潘鸿泰、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美丽家园管理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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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潘鸿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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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5-06 2019-07-09
    10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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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2353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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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9-04-24 2020-01-0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9民初218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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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21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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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2188号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9民初21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1月14日物业管理费930211.9元,专项维修资金50533.7元以及电费1305.7元、水费870.3元、排污费170元、垃圾处理费32.2元;二、被告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1月14日物业管理费872416.5元,专项维修基金47420.9元以及电费23084.4元、水费1354.2元、排污费433.2元、垃圾处理费97.4元;三、被告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1月14日物业管理费217784.1元,专项维修基金11845.8元以及电费7312.8元、水费610.9元、排污费194.7元、垃圾处理费74.2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918元,由被告劲力公司负担人民币5535元,被告劲力丰公司负担5140元,被告城益公司负担人民币124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本公告于同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谢玉霞联系电话:210503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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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3
    2

    (2020)粤0309民初218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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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21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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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2188号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9民初218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一(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其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967632.9元;被告二(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932289.7元;被告三(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229568元。二、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详见书面民事起诉状),以上合计人民币2129490.6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月0日9时30分在大浪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公告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李知擎21050317承办法官助理:谢玉霞210503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810室综合庭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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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3
    3

    (2020)粤0309民初218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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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21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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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2188号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9民初218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一(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其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967632.9元;被告二(深圳市劲力丰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932289.7元;被告三(深圳市城益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229568元。二、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详见书面民事起诉状),以上合计人民币2129490.6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月20日9时30分在大浪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公告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李知擎21050317承办法官助理:谢玉霞210503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810室综合庭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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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3
    4

    (2019)粤0306执恢129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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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恢1293号 -

    原告-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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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恢1293号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6民初26004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28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恢129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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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4
    5

    (2019)粤0306执235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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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235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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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2353号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1280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2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23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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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8
    6

    (2018)粤0306执1164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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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11642号 -

    原告- 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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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11642号深圳市怡盛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宝安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6民初2600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8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116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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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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