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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裕葡萄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烟台市大马路5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81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1

    法律诉讼38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信阳市明港和顺副食部、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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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知民终45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诉人-信阳市明港和顺副食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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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9-17 2021-10-09
    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楼区特怡便利店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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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602执1490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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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2021-09-16 2021-09-26
    3

    宋某某、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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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602执1510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宋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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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2021-08-30 2021-09-23
    4

    樊海波、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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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92执2162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樊海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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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1-08-18 2021-09-13
    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丹丹超市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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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92执2163号 侵权责任纠纷

    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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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9-24
    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龙湖镇海波百货店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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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92执2162号 侵权责任纠纷

    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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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9-13
    7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复兴区晨光名烟名酒门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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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冀04知民初25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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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02 2021-09-30
    8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李群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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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4执20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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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02 2021-08-03
    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涿州市聚丰综合商店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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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0692民初47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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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7-30 2021-08-16
    10

    烟台市富瑞斯酿酒有限公司等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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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73民终171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诉人-烟台市富瑞斯酿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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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7-27 2021-08-0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9民初15398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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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53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新百顺贸易有限公司 烟台宝龙凯姆斯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为盛康百货商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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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5398号深圳市龙华区为盛康百货商店: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龙华区为盛康百货商店、烟台宝龙凯姆斯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百顺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未签收法院专递且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9民初153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本案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联系人:袁叶凤联系电话:0755-21050837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八楼综合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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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5
    2

    (2020)浙0110民初1539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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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0民初1539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徐飞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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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5396号徐飞: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徐飞、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有效送达诉讼材料,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请判令: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5595235号“张裕”第1748888号“解百纳”“第3883120号”“第3200644号”“第501911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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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7
    3

    (2020)粤03民终2742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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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742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武盈医药有限公司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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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27424号深圳市华武盈医药有限公司、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华武盈医药有限公司、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民终27424号上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二审开庭传票,传票内容为:本院将于2021年1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六庭依法审理此案。届时你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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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3
    4

    (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上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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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盛武医药有限公司 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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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深圳市华盛武医药有限公司、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诉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依法撤销(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判决书;2、由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万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案件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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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0
    5

    (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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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武盈医药有限公司 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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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深圳市华武盈医药有限公司、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与深圳市华武盈医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本院依法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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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30
    6

    (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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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武盈医药有限公司 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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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华武盈医药有限公司、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第598757号注册商标专有权及对原告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3、被告在当地报纸刊物上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25447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0年6月16日10时00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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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4
    7

    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锦江区新者营商贸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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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4民初1650号 -

    当事人- 锦江区新者营商贸部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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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如下:一、被告锦江区新者营商贸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第5595235、1748888、3200644、5019117、388312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二、被告锦江区新者营商贸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12500元;三、驳回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锦江区新者营商贸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公告单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范薇电话:028-84525602邮寄样报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90号邮政编码:61006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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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8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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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15民初4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固始县金盛酒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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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始县金盛酒业: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13刊登日期:2019-07-31上传日期:2019-07-3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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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31
    9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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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15民初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信阳市浉河区四源商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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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市浉河区四源商店: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13刊登日期:2019-07-31上传日期:2019-07-3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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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31
    10

    (2019)川01民初1117号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华区轩逸阁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民事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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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民初111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成华区轩逸阁百货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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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民初1117号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华区轩逸阁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19)川01民初11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成华区轩逸阁百货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第3200644、374493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二、被告成华区轩逸阁百货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500元;三、驳回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成华区轩逸阁百货商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法。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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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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