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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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江西绿耘食品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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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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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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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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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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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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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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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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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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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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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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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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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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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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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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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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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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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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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江西绿耘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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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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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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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赣01执220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被告- 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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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G32 | 2018-11-04 |
2 | (2016)赣01民初58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被告- 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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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G69 | 2017-09-0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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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与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江西天道实业有限公司、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润禾楷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施玉清、施昌平、叶海鸥、吴冬娟、吴东英、黄锋、陈孝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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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执恢12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被告- 江西天道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金牧源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润禾楷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银豪实业有限公司 施玉清 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施昌平 叶海鸥 吴东英 吴冬娟 陈孝钱 叶兰江 李志农 涂艳青 李群辉 庄权平 黄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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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江西天道实业有限公司、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润禾楷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施玉清、施昌平、叶海鸥、吴冬娟、吴东英、黄锋、陈孝钱、叶兰江、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银豪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金牧源实业有限公司、李志农、涂艳青、李群辉、庄权平:本院执行的本院(2016)赣01民初587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执恢1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江西寰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寰宇资评字(2020)第0730号资产评估报告和本院(2020)赣01执恢12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联系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黄也珞邮编:330029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858号电话:0791-8816275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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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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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诉被告南昌普琨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绿耘食品有限公司、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罗桥风、喻学明、李金锋、谌方圆、谌细圆、喻晨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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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104民初52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当事人- 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绿耘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普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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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普琨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绿耘食品有限公司、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罗桥风、喻学明、李金锋、谌方圆、谌细圆、喻晨涛: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赣0104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三月六日联系人:刘智博联系电话:0791-85232982联系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昌市三店西路227号邮政编码:3300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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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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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与被告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江西天道实业有限公司、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润禾楷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银豪实业有限公司、南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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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1民初58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被告- 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江西天道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润禾楷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银豪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金牧源实业有限公司 施玉清 施昌平 叶海鸥 吴冬娟 吴东英 李志农 陈孝钱 叶兰江 涂艳青 李群辉 庄权平 黄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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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银豪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金牧源实业有限公司、李志农、涂艳青、李群辉、庄权平: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与被告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江西天道实业有限公司、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润禾楷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银豪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金牧源实业有限公司、施玉清、施昌平、叶海鸥、吴冬娟、吴东英、李志农、陈孝钱、叶兰江、涂艳青、李群辉、庄权平、黄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560万元及相应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6年10月7日的利息为437757.57元,2016年10月8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应按(洪银南分迎支借字第1500366-007号、008号、00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及计算方式计算至应付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就本判决第一项范围内的给付款项在被告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他项权证号为:南房他证莲塘镇字第1017335号、1017336号、1017337号、1017338号、1017339号)、被告江西省润禾楷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他项权证号为:进他项(2015)第075号、房他证进房字第20154638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施玉清、吴东英、黄锋、施昌平、吴冬娟、李群辉对被告江西百德润福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中的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江西天道实业有限公司、叶海鸥、陈孝钱、叶兰江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给付款项中的240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给付款项中的35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被告南昌银豪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金牧源实业有限公司、李志农、涂艳青、庄权平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给付款项中的81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七、被告江西省润禾楷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昌蓝鱼实业有限公司、施玉清、吴东英、黄锋、施昌平、吴冬娟、李群辉、江西天道实业有限公司、叶海鸥、陈孝钱、叶兰江、南昌三钢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银豪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金牧源实业有限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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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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