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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滤净化

    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号3栋1单元904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与石宏文、佛山市嘉迪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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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民终11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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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0-12-12
    2

    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嘉迪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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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7民初22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20-08-13 2021-02-18
    3

    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嘉迪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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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7执保3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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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20-06-10 2020-08-1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6民终11264号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民终11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石宏文以 佛山市嘉迪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民终11264号佛山市嘉迪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石宏文以及原审被告佛山市嘉迪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6民终112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428元,由上诉人广东华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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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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