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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旗服饰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六路深业泰然大厦4E02-4E06
    • 简介:-
    • 法律诉讼 2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2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申请保全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宝鸡市成泽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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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302执保392号 财产保全

    申请保全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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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6-30
    2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与宝鸡市成泽商贸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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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302财保390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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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2021-06-01 2021-06-28
    3

    申请保全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宝鸡市成泽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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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302执保130号 财产保全

    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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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2021-02-22 2021-03-09
    4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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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黑0103财保31号 -

    申请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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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2021-01-14 2021-02-27
    5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李和平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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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8351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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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04 2021-02-04
    6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周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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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491民初35805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周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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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12-25 2020-12-28
    7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郑金秀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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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2360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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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02 2020-12-30
    8

    陈亚南、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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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28426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陈亚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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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11-13 2020-12-16
    9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与陈亚南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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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特685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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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31 2020-11-20
    10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与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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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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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7-31 2021-01-1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2628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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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6286号 名誉权纠纷

    当事人-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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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6286号梁婷: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在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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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5
    2

    (2021)粤0304民初26286号公告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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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6286号 名誉权纠纷

    原告-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梁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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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6286号梁婷: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诉你方名誉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0时30分,开庭前20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开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七月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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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3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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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当事人- 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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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之一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客户预付款共计275559.09元及利息(自2019年5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708.57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5708.57元,由被告负担5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并粘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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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7
    4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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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之一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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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之一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客户预付款共计275559.09元及利息(自2019年5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708.57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5708.57元,由被告负担5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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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3
    5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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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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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16时,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拖欠的货款及客户预付款共计人民币275559.09元;2、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定制促销礼品的货款人民币382690.8元;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及客户预款的逾期支付利息,自2019年5月1日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以拖欠货款及客户预付款本金人民币275559.0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算,暂计至2019年11月1日为人民币9897.48元;4、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定制促销礼品货款的逾期支付利息,自2019年1月1日至拖欠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382690.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算,暂计至2019年11月1日为人民币22709.82元;5、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全部费用。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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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4
    6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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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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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57号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16时,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拖欠的货款及客户预付款共计人民币275559.09元;2、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定制促销礼品的货款人民币382690.8元;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及客户预款的逾期支付利息,自2019年5月1日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以拖欠货款及客户预付款本金人民币275559.0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算,暂计至2019年11月1日为人民币9897.48元;4、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欣彤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定制促销礼品货款的逾期支付利息,自2019年1月1日至拖欠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382690.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算,暂计至2019年11月1日为人民币22709.82元;5、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全部费用。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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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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