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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3层1301房自编X1301-G301号(仅限办公用途)(JM)
    • 简介:-
    • 法律诉讼 4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4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吴明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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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303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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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10 2021-09-26
    2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陈杉敏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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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303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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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24 2021-09-26
    3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吴明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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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1民初142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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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1-04-02 2021-09-14
    4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全国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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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2037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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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1-02-03
    5

    (2020)粤0115执6817号之一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杨少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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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5执6817号之一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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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0-12-18 2021-01-12
    6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韦志松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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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2043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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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0-12-04 2021-02-03
    7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袁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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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2043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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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0-12-04 2021-02-03
    8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区树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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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2042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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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0-12-04 2021-02-03
    9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黄嘉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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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2038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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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0-11-27 2021-02-03
    10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何友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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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1614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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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0-11-17 2021-07-1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91民初16144号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友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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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1614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何友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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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民初16144号何友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友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91民初161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何友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481920.97元;二、被告何友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11754.1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其中2019年1月逾期天数5天、2019年2月逾期天数6天、2019年4月逾期天数3天、2019年5月逾期天数19天;其中从2019年7月至2022年11月每月21日起以每月一期11754.1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全部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的违约金245.83元从上述违约金中扣除);三、被告何友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留购费100元;四、被告何友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赔偿维权费用损失7800元;五、若被告何友明未能履行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债务,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何友明名下宝马牌车辆(车架号为WBAKR0106J0Z56773)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六、驳回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32元,由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479元,被告何友明负担4153元。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538997092021-04-2912:22:39:208联系人:潘泽滔、任瑞雪(2020)粤0191民初16144号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友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何友明:116041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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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2

    (2020)粤0115执6817号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杨少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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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5执681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杨少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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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5执6817号杨少繁:关于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杨少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91民初941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杨少繁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杨少繁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681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杨少繁价值137,222.26元的财产。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经办人:徐飞勇电话:020-83007133送达人:李楚泽电话:020-83007133537407462021-01-0516:39:24:466(2020)粤0115执6817号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杨少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杨少繁,执行,公告,送达,广东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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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5
    3

    (2020)粤0115执6816号之一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邓均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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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5执681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邓均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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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5执6816号之一邓均亮:关于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邓均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91民初9416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邓均亮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邓均亮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68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邓均亮价值140,924.01元的财产。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经办人:徐飞勇电话:020-83007133送达人:李楚泽电话:020-83007133536850362020-12-0817:57:00:152(2020)粤0115执6816号之一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邓均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邓均亮,执行,公告,送达,广东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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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8
    4

    (2020)粤0191民初16143号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林键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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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 16143 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林键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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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民初16143号林键汛: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林键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涉案的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如下:1.被告向原告赔偿租金损失人民币342226.36元;2.被告就36期租金的迟延支付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每一期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在2020年4月3日前(即2019年5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共计11期),每一期违约金以11039.56元为基数,自每一期租金实际逾期之日(11期依次为2019年5月16日、2019年6月16日、2019年7月16日、2019年8月16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16日、2020年2月16日、2020年3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计算,前5期的违约金金额依次为110.4元、88.32元、22.08元、0元和220.79元;在2020年4月3日后(即2020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共计25期),每一期违约金以11039.56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计算;3.被告向原告支付因追讨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6600元;4.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留购款100元;5.原告就上述债权对车架号为1FA6P8THXJ5157972的福特牌车辆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8日下午14时15分在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第十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联系人:潘泽滔(法官)、任瑞雪(书记员)联系电话:020-8300721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536325572020-11-0223:41:25:606(2020)粤0191民初16143号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林键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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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5

    上诉人麦锦全与被上诉人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山市星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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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940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 麦锦全 被上诉人-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山市星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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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19405号中山市星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上诉人麦锦全与被上诉人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山市星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19405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主文内容为:本案按麦锦全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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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9
    6

    (2020)粤0191民初9417号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雷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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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941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雷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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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民初9417号雷旺: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雷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雷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24266.56元。二、被告雷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7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7日止,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7日起计算至2019年1月21日止,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7日起计算至2019年2月21日止,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7日起计算至2019年4月1日止;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7日起计算,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7日起计算,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7日起计算,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7日起计算,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7日起计算,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3495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7日起计算,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7日起计算,970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7日起计算,均按全国银行间同期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被告已支付的违约金133.89元在其中予以扣除)。三、被告雷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留购费100元。四、被告雷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赔偿维权费用损失6100元。五、若被告雷旺未能履行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债务,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雷旺名下粤AF52182车辆(车架号为LSJA24764JS165750)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六、驳回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11元,由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346元,由被告雷旺负担1565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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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09
    7

    (2020)粤0191民初9417号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雷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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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941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雷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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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民初9417号雷旺: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雷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1.雷旺向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赔偿租金损失人民币124266.56元;2.雷旺就36期租金的迟延支付向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每一期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在2019年10月25日前(即2018年12月6日-2019年10月6日共计11期),每一期违约金以3883.33元为基数,自每一期租金实际逾期之日(11期依次为2018年12月7日、2019年1月7日、2019年2月7日、2019年3月7日、2019年4月7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7日、2019年7月7日、2019年8月7日、2019年9月7日、2019年10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计算,前4期的违约金金额依次为7.77元、116.50元、116.50元和201.93元。在2019年10月25日后(即2019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6日共计25期)每一期违约金以38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0年3月31日,36期剩余应付违约金合计为45588.44元,具体计算方式见《暂计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违约金计算明细表》;3.雷旺向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因追讨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6100元;4.雷旺向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车辆留购款100元;5.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上述债权对车架号为LSJA24764JS165750的荣威牌车辆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6.本案诉讼费由雷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0年9月22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主审法官:崔剑电话:020-83007065送达人:刘慧娟、张平电话:020-83007065534112532020-06-2917:03:41:0(2020)粤0191民初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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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9
    8

    (2019)粤0191民初2762号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麦锦全、第三人中山市星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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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91民初276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麦锦全 中山市星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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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91民初2762号麦锦全: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麦锦全、第三人中山市星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保全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解除合同,确认小型普通客车(吉利帝豪、车架号:LB37622Z1KX436988、车牌号:粤TR266J)归原告所有,被告协助原告办理前述车辆的变更登记手续、承担车辆变更登记所产生费用;2、第三人返还小型普通客车(吉利帝豪,车架号:LB37622Z1KX436988、车牌号:粤TR266J);3、被告支付本案律师费12000元;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21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第七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联系人:崔剑;电话:020-83007072/020-8300706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528983722019-11-0116:53:17:0(2019)粤0191民初2762号原告广东广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麦锦全、第三人中山市星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原告,被告,送达,费用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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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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