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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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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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8行终23号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上诉人-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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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9 | 2021-02-25 |
2 |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遂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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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826行初68号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原告-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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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 2020-10-21 | 2021-02-25 |
3 |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为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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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13661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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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1-01-01 |
4 |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豪冠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陈建云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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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30963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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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5-25 | 2021-01-08 |
5 |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成谷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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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3922号之一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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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4-22 | 2020-12-08 |
6 |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成谷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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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3922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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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3-04 | 2020-05-16 |
7 |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李文生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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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8民终2200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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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05 | 2019-12-10 |
8 |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成谷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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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3922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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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9-04-03 | 2020-04-08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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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6民初2397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为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李翠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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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G11 | 2019-10-0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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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4民初4378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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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43788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洲骏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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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43788号深圳市东洲骏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第二十八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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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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