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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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云平与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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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2民终2645号 | 产品责任纠纷 |
上诉人-莫云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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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7 | 2020-12-29 |
2 |
莫云平与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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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281民初6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莫云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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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0-04-17 | 2020-12-29 |
3 |
627莫云平与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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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281民初627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莫云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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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0-04-17 | 2020-12-26 |
4 |
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郑江思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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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保9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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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4-08 | 2020-06-2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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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5执857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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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857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郑江思 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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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8572号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郑江思: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郑江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8572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该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郑江思(身份证号码:445222198210020336)、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3MA1Q15U294,法定代表人:郑江思)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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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
2 |
(2020)粤0305执857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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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857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郑江思 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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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8572号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郑江思: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郑江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85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郑江思名下登记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南岭村桂芳园五期17栋(绿茵居)A座106的房产[不动产证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766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联系人:余法官电话:0755-8660834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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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
3 |
(2020)粤0305执8572号公告限期履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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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857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郑江思 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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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8572号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郑江思: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思实业(江苏)有限公司、郑江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8572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该限期履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现责令你方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5民初4656号民事调解书载明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处置被执行人郑江思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南岭村桂芳园五期17栋(绿茵居)A座106的房产[不动产证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7666号],并以所得价款清偿你方负担的债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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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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