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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柱信息

    上海梁柱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999弄148号2层144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梁柱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飞盈投资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沪0113财保31号 保证合同纠纷

    申请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0-04-07 2020-07-2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101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执101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高宝军 青岛绿色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飞盈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领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圣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梁柱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1010号上海领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飞盈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梁柱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圣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绿色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宝军:申请执行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784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10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3-0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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