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绍虞公(道)行罚决字[2019]53018号 |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道墟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6月至今,位于上虞区道墟街道化工区的浙江宏鑫染化材料有限公司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室未按规定设置防盗安全门、未安装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后于2019年9月1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浙江宏鑫染化材料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决定给予浙江宏鑫染化材料有限公司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上虞区农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2019-09-16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