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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海智能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17层17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13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建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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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113民初8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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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021-07-30 2021-09-04
    2

    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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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9933号之四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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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5-31 2021-10-15
    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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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02民初74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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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21-05-18 2021-07-22
    4

    广州东图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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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民初144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图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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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2-23 2021-03-29
    5

    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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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保397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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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08 2021-01-14
    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曦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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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0350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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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7 2020-12-31
    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鑫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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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鄂民申35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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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0-12-14
    8

    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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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保34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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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1-04 2021-01-12
    9

    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仇秀斌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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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民申8386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仇秀斌
    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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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1-01-04
    10

    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仇秀斌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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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9579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仇秀斌
    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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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0 2020-09-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06执恢86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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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6执恢869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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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6执恢869号之一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95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6执恢8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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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4
    2

    (2020)粤03执恢59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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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执恢592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凯特诺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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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恢592号成都凯特诺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汪巍、林娅琴:申请执行人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凯特诺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汪巍、林娅琴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79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34000000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8年6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案号为(2018)粤03执1328号。在该次执行中,本院共执行到人民币8947909.06元,扣除执行费人民币17625.33元,剩余款项人民币8930283.73元已划付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后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依法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为由,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3月28日恢复执行,案号为(2019)粤03执恢219号。在该次执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就本案执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已依据和解协议受偿人民币1340万元。现申请执行人称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内容,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恢592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一、强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汪巍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顺城路88号2栋1单元3楼318号房产以清偿债务。二、强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汪巍、林娅琴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通惠门路69号3栋1单元20层1号的房产以清偿债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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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1
    3

    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公告送达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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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13227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 被上诉人-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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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终13227号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与上诉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内容为:二审审理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下午16:00,地点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合议庭成员为马龙、路德虎、周敏,由马龙担任审判长,马龙担任主审法官,书记员庄曼青。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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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5
    4

    (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上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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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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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之二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本院受理原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被告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判决的上诉状。原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第二项、第三项;2、改判被上诉人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被上诉人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向上诉人返还首期律师费8万元;3、改判被上诉人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被上诉人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向上诉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4、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并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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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5
    5

    (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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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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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之一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本院受理原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被告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0304民初15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原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被告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9月17日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自2016年10月14日起解除;二、被告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被告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2万元;三、驳回原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被告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被告广东华协(珠海)律师事务所的反诉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39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3600元,二被告负担300元;本案反诉案件受理费5170元,由二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并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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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9
    6

    (2018)粤0306执1250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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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1250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宝路通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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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12506号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宝路通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28350号;(2018)粤03民终817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1250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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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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