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探险家智

    探险家智旅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1座711A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探险家智旅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市大观公园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云0112民初143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探险家智旅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市大观公园
    收起

    ... 展开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020-12-09 2020-12-28
    2

    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探险家智旅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市大观公园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探险家智旅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市大观公园
    收起

    ... 展开
    - - -
    3

    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探险家智旅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市大观公园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云0112民初143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探险家智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0)云0112民初14360号。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2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0-11-04
    2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云0112民初143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探险家智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倍优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0)云0112民初14360号。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2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0-11-0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