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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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霞与深圳市云丰投资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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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1480号 | 不当得利纠纷 |
上诉人-刘红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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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08 | 2019-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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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云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张小珠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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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民终1128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云丰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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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7-11 | 2016-08-1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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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粤0304民初52795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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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民初52795号 | 不当得利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云丰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刘江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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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民初52795号被告刘江霞(又名张小珠):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云丰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江霞(又名张小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人民币730270元及利息(从2010年8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定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时15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二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0一八年三月六日此公告当天贴于本院公告栏。张贴人:庄晓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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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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