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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鼎贸易

    广州八鼎贸易有限公司

    撤销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碧南路36号204房
    • 简介:-
    • 行政处罚 1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穗云市监撤字【2019】236号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广州八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1100071954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金碧南路36号204房 法定代表人:温清山 注册日期:2014年11月19日 营业期限:2014年11月19日至2017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4年11月18日向我局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临时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公司章程》等资料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并于2014年11月19日经我局核准取得登记注册。经查证,广州市白云区金碧南路36号204房并不存在,当事人提交的用于公司登记的住所证明即《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是虚假材料。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二: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 证据三:当事人2014年11月18日申请注册登记的档案材料。 证据三:当事人2015年01月08日申请注册登记的档案材料。 2019年10月2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将认定违法事实、定性、适用法律、拟作出的决定,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 综上情况,当事人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现决定撤销当事人公司登记注册。 如不服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可自接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 电话:36500250)或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电话:85590146)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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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4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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